《痞子大侠》 第1章 《痞子大侠》 作者:董妮 声明:本书由奇书网()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,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,下载后请在24小时内删除.如果喜欢,请购买正版. 第一章 「爹,你回来啦?」随着珠敲玉铃似的声音响起,一道娇小的身影窜出门帘,夕阳彩霞中,粉团儿捏成的脸庞红嫩似成熟的蜜桃。 女孩七、八岁的年纪,长发不束不髻,随风飞扬,就像那观音座前的龙女,清灵不似凡间人物。 水灵灵的大眼一转,女孩见到自己爹亲身旁跟了个脏兮兮、像小猴子般的家伙,正直勾勾地盯着她看,一道口水像瀑布一样滴了下来。 「爹爹,他是……」女孩名叫丁叮,其父人称白云剑客,武林谱上第一人。 如今,这天下第一的高手却一张苦脸,又是叹气又是摇头地说︰「老头子倒了邪楣,不过上苏州城买酒,居然就招惹上煞星,这小猴子也不知道是从哪儿冒出来的,死跟着我不放,老头子也不知道他想干么?」 被叫作小猴子的曲笛是苏州城一个小混混,打出生就被丢在垃圾堆里,也不知自己爹娘是谁,是几个乞丐发现他,一时兴起便轮流乞讨几碗米汤来喂他。 岁月如梭,转眼十二年过去,曲笛没饿死,长到了现在,不过因为打小就有一餐没一餐的,所以个子比年仅八岁的丁叮还矮半颗头,人也瘦得像风一吹就要散了似的。 为何曲笛会死缠着丁还呢?说起来还真的是桩乌龙事。 曲笛不过是街头一个小乞丐,偶尔剪剪几个过路肥羊的钱包,虽然没有正式加入帮派,但扒窃的功夫号称苏州第一,多少帮派想邀他入伙,不过他讨厌被人压在头上,所以只是跟各帮派混混周旋,见人就喊大哥,剪了钱包也常孝敬几个大帮派首脑,因此在各帮派间来去自如。 那日丁还进城买酒,曲笛一眼看出他荷包鼓鼓,一双贼手就伸进了丁还怀里。 他不知道天下有什么武林人士,想在丁还身上讨便宜,是万万不可能。 丁还武功号称天下第一,行事风格却很豪迈,从来不打理门面,横看竖看就是糟老头子一个。 他心肠很好,一看曲笛就知是个困苦人家的孩子,所以也不刁难他,见贼手伸来,他步伐交错,顷刻避开。 谁知曲笛生就一副混混脾气,他第一次扒窃,丁还若点破他,曲笛还会摸摸鼻子,自认倒楣,从此不纠缠。 偏偏丁还就只是闪来闪去,一句话也不说,曲笛只当丁还在戏弄他,混混脾气一起,下定决心非扒到丁还的钱包不可。 就这么着,丁还下山买酒三天,曲笛就跟了他三天,任丁还怎么甩都甩不掉,不知不觉就跟到了丁还的老窝——白云庄。 这白云庄名字取得好听,其实就是几块砖、木头架成的房子,立在苏州城外一座小山上。 曲笛刚跟着丁还入山,看见白云庄那穷酸样,本来已起心要走,谁知丁叮突然跑了出来。 他一见到丁叮啊!脑袋就像被雷打中似的,灵魂儿都出窍了。 天哪,他混遍苏州也没见过这么水灵动人的女孩,就像天上的仙女,不带半丝人间烟火气。 他的口水不争气地流了下来,脑海里回想着十岁那年,听说绣春楼的花魁多么漂亮又多么艳丽;天生天养的孩子早熟,便跟着几个小混混溜进楼子里,偷看花魁洗澡。 那花魁皮肤白皙,面如桃花,当下刺激得几个小混混心火频生,鼻血不知流了多少。 曲笛本以为绣春楼的花魁就是天下第一美女了,想不到这破木屋里窜出来一个小丫头,那气质、风韵比起花魁不知又美上多少倍。 这才是真正的第一美女啊!曲笛握紧了他黑抹抹的小拳头,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娶这小丫头做老婆。有了她,哪怕给小爷金山银山,他也不屑一顾。 当下,曲笛把膝一弯,噗咚一声跪了下来。「姊姊,仙女姊姊,求求妳可怜可怜协…」猛咬一下舌头,差点就泄漏混混气息了。「小子曲笛,打小没了爹娘,只能在苏州城里乞讨为生,有一顿就没了下顿,不知什么时候要饿死在水沟里。小子看这位老先生仙风道骨,肯定很有能耐,求他收留小人,为奴为仆都没关系,只求有一口饭吃,可惜老先生……」混混守则第一条,说话吞吞吐吐、半真半假,才唬得了人。「仙女姊姊,妳好心肠帮忙求求老先生,收了小子吧!」 这一番话可把丁叮听得泪眼汪汪,她这年纪正是爱心泛滥的时候,平常就老捡些受伤的小猴、小鸟回家养,更何况是个人呢? 立刻,她明亮的大眼看向爹爹。 丁还傻眼,这曲笛跟了他三天,从来没有跟他说上半句话,怎么突然就变成了想要来投靠,自己却不从呢? 「爹爹。」丁叮小脚一跺。「你平常不是常常教导叮儿,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?做人要有慈悲心,怎么你看见这样一个可怜的孩子也不肯帮上一把?」 「我……」丁还无辜啊!正想喊冤。 这边,曲笛已经耍起无赖,砰砰砰地,胡乱磕起头来。「仙女姊姊,妳帮帮我吧!仙女姊姊,小子给妳磕头,愿意一生一世跟在妳身边做牛做马,只请妳收留小子,给小子一口饭吃,仙女姊姊……」当然啦,在曲笛心里,这一生一世还包括同食共寝,耳鬓厮磨……「喂!」丁还发现曲笛不安好心眼,正想阻止女儿引狼入室,女儿却已自作主张拉了曲笛的手往屋里走。 「曲笛……嗯,以后我还是叫你小笛吧,这样比较不生分。爹爹不收留你没关系,我收,也不要你做牛做马,反正白云庄不差你一口人吃饭,你就做……」她看了看曲笛只到自己耳畔的个头,直觉便认为他年纪很校「做我弟弟吧,我从来也没有兄弟姊妹,很羡慕人家姊弟和谐的,你认我当姊姊,以后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。」 小爷才不要做妳弟弟,小爷想当的是妳的相公。曲笛心里这么想,嘴巴却甜得像灌了蜜。「小笛真是三生有幸才能有这么漂亮的仙女来做我姊姊,姊姊、姊姊……」说着,他脑袋就往丁叮怀里蹭去,把屋外的丁还瞧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。 真是……天底下居然有这么无赖的小子,当着人家亲爹的面前吃人家女儿的豆腐,虽然丁叮年纪还小,不解男女情事,但丁还也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女儿被人这样轻薄啊! 他一个轻跃,微驼的身影已然闪现在曲笛与丁叮面前,大掌闪着轻风,转瞬间,曲笛的领子已落入他手中。 「爹爹,你要干什么?不许你欺负弟弟。」丁叮跳脚叫着。 丁还真是欲哭无泪啊!这是不是叫女生外向? 都是这混帐曲笛的错,他恨恨瞪了曲笛一眼,却舍不得骂女儿半句,他老婆就是为了生这个女儿过世的,这唯一的骨血是他的心中宝啊! 无奈之下,丁还只能长叹一声。「叮儿别紧张,爹爹只是想跟妳这位『好』弟弟聊一下天,妳先去做几样小菜,难得爹爹买了酒上来,今晚正好品尝一番。」他还特意强调那个「好」字,这曲笛还真是好到王八蛋过了头。 「真的?」丁叮面现疑惑。 想到日后还想娶丁叮,丁还就是他未来的岳父,曲笛笑嘻嘻地做起好人。「姊姊放心,看来老爷子是不会为难我了,」他装出委屈的表情。「只要能跟姊姊在一起,不管老爷子对我提出什么要求,我都会答应的。」 丁还简直气到要喷血,想当年他仗剑江湖行时,也遇过不少歹人恶霸,却没见过如曲笛这般油条的,简直是集卑鄙、无耻、奸诈、狡猾于一身。 丁叮娇瞋丁还一眼。「爹爹说的圣人之道,叮儿可是一字不敢忘,还望爹爹说到做到。」 丁还被两个年纪加起来不到他一半的家伙彻底打败,百般无奈垂下脑袋。「爹爹真的只是想跟这小子说几句话,保证不会赶他下山,妳一定可以在晚膳时分看到他,如此可好?」 丁叮走过来,爱怜地摸摸曲笛的头。「弟弟,爹爹一向说话算话,既然做了保证,必然不会违诺。如果爹爹欺负你,你尽管大声叫,姊姊立刻前来救你,知道吗?」 「姊姊……」天哪,美人儿的手好香,曲笛被迷得头都晕了。 实在是妙极、妙极,虽然才八岁,却已生就美人胚子一副,待得长成,不知要美成什么样子?曲笛真想为自己的幸运大喊三声万岁。 丁还拎着曲笛来到后山的水潭边,一抖手就将曲笛扔进水潭里。 咕哝咕哝,曲笛一时失察,喝了几口水,待得游上潭边,破口大骂。「他奶奶的死老头,老不死,该杀千刀的老贼……」 「你再骂啊!」丁还指风轻弹,潭边一颗人头大小的石头被震得粉碎。 曲笛轻咋一下舌,怪不得他摸不到丁还的钱包,敢情丁还还是个武林高手。 「喂,老头子,你既然有这么好的武功,应该早就知道我要摸你钱包,怎么你不抓我上官府?」 「老夫行走江湖二十余载,见过的人没有上万,也有几千,什么样的人会做出什么事,老夫一眼便知。那日在城门口,你第一回向老夫下手,老夫看你的样子就知你是困苦出身,会干扒手一行,必有不得已之处,所以不忍心为难你。岂知……老夫处处忍让,你这小子却得寸进尺,跟着我上山,求一份温饱也就罢了,白云庄还养得起一口人,但你对叮儿……你究竟是什么意思,存心祸害我家闺女吗? 第2章 」 「啧!」丁还一番苦口婆心听得曲笛又是摇头、又是叹气。「我说老头子,你还真不是普通的老好人耶!有人想偷你钱包,你还可怜他,这就怪不得小爷心黑巴上你了。」 「你你你……」这姓曲的是天生的恶霸吗?人家对他好,他不领情也就算了,还倒打一耙,简直无耻至极。 「老头子,教你一个乖。所谓好人不长命,祸害遗千年,你以后做人千万别太好心,当心被人卖了还帮人点银子。」 丁还白眼一翻,就要晕了。 「再说你那闺女……嘿,小爷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看到这样漂亮的女孩,小爷决定了,将来一定要讨她做老婆,把她放在心坎里,死命地疼着她。」想象丁叮长大后将是多么娇娆动人,软玉温香依在他怀中,曲笛感到自己又要流鼻血了。 他赶紧把头往水潭里一缩,冷却一下发烫的脑袋,毕竟,鼻血喷太多对身体也是不好的。 丁还好气又好笑,这小乞丐才多大啊! 「好,你说要娶叮儿,我问你,你拿什么来娶她?要怎么养活她?将来让她住哪里?睡你的破狗洞吗?」 「老头子,你当小爷白痴啊?」曲笛眼睛瞟向那被丁还一指点碎的大石头。「看你刚才那一手,就知道你手底下是有几分真本事的,你就把你所有的功夫都教给我,待得小爷学全了,不就有本事讨老婆了。」 丁还气极反笑,想他白云剑客名头响彻江湖,多少人重金礼聘他为师,他不屑一顾,这小子居然这么无赖地巴上来? 「就凭你想学老夫的武功,你学得会吗?」 「老头子不要瞧不起人。」曲笛伸手抹一把脸,湿答答地从水潭里爬起来。「小爷天纵英才、聪明绝顶、人间罕见、俊秀无俦……」他自夸自褒了上百句,听得丁还都快睡着了。 「得了。」丁还从怀中掏出一本薄羊皮簿子,扔到曲笛脚边。「一个月内你若能学会这天星步,老夫正式收你入门,否则,你早早给我滚下山去,也别妄想我家闺女了。」语音犹在,他身影已杳。 潭边独留曲笛在那儿跳脚大骂。「糟老头子,老而不死谓之贼,随便扔下一本簿子就要小爷学。小爷是机灵巧智没错,但……也要小爷看得懂上头的字才行啊!」 不好意思,曲笛是个孤儿,又是被乞丐养大的,他不识字啊! 晚膳时分,丁叮牵着梳洗干净的曲笛来到饭堂。 因为曲笛原先的衣服实在太破烂了,而白云庄里又没有小男孩的衣服,所以他现在身上穿的是丁叮的旧衣。 本来男生着女装应该会很怪异才是,不过藏在一团泥灰底下的曲笛本相俊秀儒雅、眉目清灵,穿上女装倒也干干净净,若非眼里有怎么掩都盖不住的邪气,分明就是天上金童下凡尘了。 不说帮曲笛梳洗的丁叮吓一跳,就连识人多矣的丁还乍见曲笛面目,心里也是大大一动。 观曲笛五官,眉清目秀,鼻管挺直,双唇丰润,眉间一点清灵,分明[奇书网·jar电子书下载乐园—isuu.]聪明过人之相。 可惜啊可惜,他双眼明而不正,若不好好调教,将来必定为祸天下。 但曲笛厮混街头日久,流氓气息已经养成,想引他回正途得费多大的功夫? 丁还心头乍时乌云满布,不知该拿曲笛如何是好,他是心慈爱才之人,年逾五旬,却未收一徒,实在是好根骨的徒弟难求。 如今曲笛这般良材美玉就在眼前,一时就想收他入门。 可曲笛没练得一身好本领之前,已是如此奸滑刁钻,真让他习得高深武艺,他又不受教,将来祸害天下一定更甚……「爹,你看,弟弟好漂亮是不是?」丁叮对曲笛爱入心坎。 她自幼丧母,没有兄弟姊妹陪伴,山中寂寥;难得来一个粉雕玉琢的玉娃娃,还嘴甜如蜜,姊姊长、姊姊短,撒娇慰哄样样精通,怎不让她欣喜欲狂? 「弟弟、弟弟,你快坐下。」丁叮将曲笛按坐在几案边,顺手帮他添了碗饭,大鱼大肉、山蔬瓜果拚命地往他碗里挟。「从今天起,我们就是好姊弟了,弟弟多吃一些,你现在就生得如此好模样,将来长大,一定更是英俊威风,姊姊想着就觉得好骄傲。」 曲笛看着碗里堆如山高的菜,不禁感到有些鼻酸。打从有记忆以来,何人曾对他如此好过?丁叮不愧是他看中的好老婆,性子果然温柔又善良。他更加坚定决心,长大后非丁叮不娶。 「弟弟,你生得这样好看,长大后可不能到处骗人家女孩子喔!我看书里很多英俊的男人都好没良心,处处留情,我最讨厌那种人了。」丁叮边给他布菜,口里边唠唠叨叨地,完全已经将他当成一家人。 曲笛心头温暖,脸上却是一副不屑样。「小爷才没耐心去应付那些无聊的女人。」他只要这个好姊姊将来嫁他做老婆就好了。 丁叮摸摸他的头。「弟弟,你口呼『小爷』的称号实在不雅,以后不要再这么说了好不好?」 她如果用命令的语句,曲笛肯定不理她,但她却是温婉的规劝,让曲笛一时竟拒绝不了,嘟了嘟嘴。「那小爷……唉呀,姊姊要人怎么说呢?」 「你可以自称在下、鄙人、小生,不然直接说『我』也可以啊!」 「好麻烦。」他本来还想称大爷的,若非三餐不继,个儿长不大,哪会屈居「小爷」这称号?现在竟连「爷」都不能称了,可是……丁叮好像很希望他改变,那……改就改吧!感∫唬俏摇歉鲦23颐且黄鸪苑拱桑? 「好弟弟,乖弟弟,你真是我的宝贝。」丁叮天真无邪,就像疼惜山中兽鸟一般,一心认了这个弟弟。 「嗯哼!」被冷落多时的丁还轻咳一声,拎着曲笛的后衣领,拉到自个儿身边,不再让曲笛有轻薄丁叮的机会。 「爹爹,你怎么对弟弟这样粗鲁?」丁叮不依了。 丁还这回却不顾女儿的娇嗔,双目如剑,直刺曲笛面庞。「曲笛,今年几岁了?」 「十二。」面对丁还,曲笛可没有对丁叮的那等好脾气,当下声音冷了三分。 「咦?」丁叮惊呼。「你居然长我四岁?可是个头……」她瞧曲笛瘦瘦小小的,还以为不过是个六、七岁的童儿,想不到竟有十二了。霎时,她眼眶泛出水雾。「这么一来我的弟弟可不是没有了吗?」 曲笛真心地喜欢丁叮,看她要哭,心都慌了。「姊姊莫哭、姊姊莫哭,妳不喜欢我十二岁,那我改……就八岁怎么样?」 这年龄可以随便乱改的吗?丁还真是啼笑皆非,但也从两人的相处中发现,丁叮似乎真是曲笛命里魔星,任曲笛奸滑狡诈,他对丁叮倒是一片诚心。 嗯……曲笛是匹野性难驯的良马,非给他找个笼头套上不可。若天意注定丁叮就是能制约他的人,那么成全他俩或许也是件好事。 「你们两个都不要吵了,我现在宣布收曲笛为徒。不过依规矩,入门者为先,所以曲笛虽然年长于叮儿,但按礼还是得称叮儿为师姊。曲笛,你磕头拜师吧!」 丁叮闻言,拍手叫好,她就是想找个人来疼啊!柑昧耍艿芑皇Φ埽残幸残小9允Φ埽憧彀莸鍪Ω蛋桑? 就见曲笛坐在那儿,眼珠子骨碌碌乱转。不久前丁还才说他没练好天星步,不肯教他武功,不过半个时辰,丁还又改口要收他为徒,世上有这样便宜的事吗? 一定有诈,日后对丁还得更加小心才是。 曲笛天生别扭,一副倔脾气,牵着不走,打着倒退,因此对丁还的防备心更重了。 第二章 曲笛自拜进丁还门下,就没有一天不问候一遍丁还的祖宗十八代。 当然啦,丁还的后代——丁叮大小姐他可是喜欢得紧,别说骂她了,平常她说一,他绝对不敢说二。 只是喜欢丁叮是一回事,丁还混帐却是不假,想他曲笛天纵英才,在苏州府的帮派群里也是小有名气;他肯认丁还做师父,那是丁还烧了八辈子的好香。 可恨丁还不知珍惜也就罢了,只扔给他一本天星步,吩咐他一个月内练好。 丁还不知,苏州府的好汉都去学拳脚功夫了,没人读书的。 曲笛扯不下脸皮让人知道他目不识丁,只能拎着那本武林秘笈,日日夜夜咬牙切齿。 那羊皮簿子也不厚,三页而已,数数上头不过二百余字,加上十幅图像,想来应该不难练,奈何他看不懂啊! 他反复思考了半个月,认定了丁还在为难他,硬着头皮不向丁还示弱。 于是,他将练习目标专注在那些图像上。 这天星步其实就是丁还师门的入门武学,文字是内功心法,至于图像则是参照天上星辰变化得来的高明轻身术。 丁还师从玲珑门,也是一个古怪的门派,从来不向外招收门徒,讲求一切随缘。 行走江湖若遇着顺眼的人,能收便收入门下,否则也不强求,待自个儿百年后,寻个山洞将一身所学封存,留待有缘。 所以江湖上玲珑门徒说多也算多,偶尔几个人同时找到老祖先的埋身洞穴,一起练功,一同出师,从而轰动武林也是有的。但一、两百年间,无一有缘人得进玲珑门下,更是经常发生的事。 像近百年,唯一公开承认自己是玲珑门徒的就丁还一人……现在可能要再加上曲笛了。 这玲珑门也是妙极的门派,学武不先习高深武艺,而以轻身功夫入门。按照几百年前老祖先的说法就是:哪怕是头猪,让他在江湖上历练个三、五十年,也是可以成为一个二流高手的,但先决条件得是,他能活那么久才行。 第3章 江湖舔血的生活不好过啊!比起练习一流的指、掌、剑、刀去跟人家拚死拚活,不如先学逃跑的招数,反正保得有用身;君子报仇,三十年也不晚嘛! 其实丁还如果直接解释天星步的由来,曲笛定然将他崇拜上了天。他在苏州做混混时,最爱的就是朝人背后打闷棍,最不屑的就是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酸秀才。 曲笛看不懂书上的文字,只能按图练习;但天星步参考的是天上星辰,何其深奥,他这样胡练,难免天天跌得鼻青脸肿。 这一日,他刚学到第四幅图像,左脚踏上右脚,腰一扭,两手缠得像麻花似,整个人倒栽葱地滚了下去,直到与道旁一棵大树来上一回亲亲密密的接触,才停了下来。 「唉哟!我操你的辣块妈妈不开花……」他疼得眼泪都飙出来了。「臭老不死,该杀千刀的丁老头,这什么鬼天星步,肯定是骗小爷的,他娘的,哪有这等折腾人的功夫?」 「师弟,是你在那里吗?」一个温婉如清风的声音传来,原来是听闻呼痛声前来寻人的丁叮。 「不在不在。」曲笛赶紧爬起来,拍拍身上的泥上,他也知道自己的武功烂,因此每次练习都避着丁叮,不让她瞧见自己的狼狈相。他好歹是个男人,很要面子的。 「哎呀!」奈何丁叮听音辨位,一下子就找到了他。「师弟,你怎么满头血,告诉师姊是谁欺负你,我去找他算帐。」 丁叮掏出怀里的手绢,轻柔拭去曲笛额上的血迹,眼里的怜惜满到都快溢出来了。 曲笛感到一股温暖从胸口升起。 「疼不疼啊?师弟,瞧你流了这么多血,待会儿我去溪里捉条鱼,晚上帮你炖碗鱼汤补补身子。现在你先跟我回去上药,然后再告诉我,到底是谁欺负你,让你……唉呀!」丁叮不检查他的身体不要紧,这一看,整张俏脸都刷白了。「哪弄的这么多伤?太可恶了,谁敢伤我师弟,师姊跟他拚命!」 「呜,师姊……」想他曲笛几时被人这样看重过,就只有丁叮会毫无条件地对他这般好;果然他眼光好啊!一眼就看中了如此容颜绝世、性格温婉的好娘子。 「师弟,你怎么尽是哭,也不说话,难道是怕仇人武功太高,师姊对付不来?没关系,师姊不行,我可以请爹爹出手,放眼天下,能当得爹爹敌手的人还没出生呢!」丁叮是气得理智尽消了,否则她定下心仔细一想,这深山密林中平日连樵夫都难得见上一个,又有谁会那么无聊,特地上山来就为了揍曲笛这么一个小孩子? 「师姊,我没事,我只是感动,妳对我真好。」他发誓一定要讨她做老婆;乘机又在她怀里蹭上几下,啊!这师姊老婆的身子真香,比苏州第一楼的叫化鸡还香……呸呸呸,怎么把老婆比作菜了呢?他真是的……「你是我唯一的师弟,我不对你好要对谁好?现在你把仇人告诉我,我们先想个法子帮你报仇。」哼,她丁叮的师弟可是不容人欺负的。 「师姊啊,那个……」饶是曲笛脸皮厚如城墙,要他自承天资太差,三页天星步练了大半个月也练不好,反而摔得全身伤;这样丢脸的事他是万万说不出口的。 「怎么了?莫非你有难言之隐?嗯,爹爹告诉我,不要随便探人隐私,既然你不想说,师姊也不逼你,反正你只须记住一件事,谁敢让你受委屈,尽管来找师姊,师姊一定为你作主。」她是第一次做人姊姊,尽管曲笛年龄比她大了四岁,但看曲笛那瘦瘦小小的身体,也够她同情心泛滥,一味地护短到底了。 「师姊恩情山高海深,曲笛定谨记终生,永不相忘。」说着,他就跪下去,抱住丁叮的大腿。嗯,真香,这有便宜不占枉为人啊! 丁叮打出生还没在花花世界里混过,不知男女之防,也不知世上有如此无耻之徒,嘴里说得天花乱坠,其实旨在吃遍她的香豆腐。 「师弟,师姊照顾你是应该的啊!哪里谈得上什么山高海深?来来来……」她把腰一弯,蹲在曲笛面前。「你既不要师姊帮你复仇,那师姊就背你回去疗伤。」 这若换成一般男子,基于面子第一,哪里肯让个女人背? 但曲笛不是君子啊!他是混混、无赖,又早认定了丁叮是他未来的老婆,那么有豆腐吃的时候为何不吃? 他手脚俐落地爬上丁叮的背,脑袋埋在她如云发瀑里。香,真是香,他如饮老酒,整个人都快醉倒了。 一个月期限转眼即到,曲笛练全天星步的十幅图,整个人又瘦了一大圈,清秀的脸庞上更是紫紫青青,不见半寸完好肌肤。 丁叮看他的模样心疼不已,奈何曲笛性子倔,不肯开口讨教,就这么闷着头练功,甚至不让丁叮知道他那一身伤原来是练功得来的,就怕丁叮误以为自己资质低,因此看不起自己。 其实是他多虑了,丁叮怜他是真心真意,不会因他聪明与否就变了心肠。 不过也难怪曲笛心眼多,他从小尝尽人间冷暖,虽对丁叮一见倾心,却也不敢完全开放心扉让她走进,就怕哪天她突然变心,自己要肝肠寸断。 他的狼狈样连丁还看了都吓一大跳,这天星步是玲珑门最初步的入门功夫,一般只要有点脑子的人,很快就能学会。玲珑门开宗立派数百年,还不曾有人练天星步练到如此凄惨不堪。 丁还不免心疑,难道他看错了,原来曲笛不是聪明过人,而是蠢笨入了心? 「曲笛,一个月到了,你也该把天星步演练一遍给师父瞧了。」若曲笛奇蠢如猪,他可不收这徒弟。只是他不想收,曲笛也不会乖乖走人,依照曲笛的无赖性,只怕他是赖定白云庄了。 「知道了。」在丁叮面前,曲笛虽然不敢对丁还大小声,却也没啥儿好脸色。他本来就看丁还不顺眼嘛,若在私底下,他早就开口骂了。 曲笛按着记忆,步步踏起那秘笈上的轻身步伐,摇摇晃晃、踉踉跄跄,虽然没有天星步的变化莫测,却也有三分相像。 只不过丁还原先对他冀望太高,如今见他表现,脸上不免现出失望之色。 倒是丁叮看着曲笛好几回手脚交错,险些跌个四脚朝天,心底隐隐明了这些日子曲笛身上的伤是打哪儿来的了。 她疑惑,怎么曲笛踏起天星步,翻转腾跃间处处踬碍,不见灵敏,倒似困难重重? 这不应该啊!只要按照秘笈里的练气心法运转,心到手到,这天星步便信手拈来,根本一点都不难。 尤其玲珑门武功博大精深,拳脚及步伐都得配合练气心法,动武练拳间,内功运转不绝,奇*书*电&子^书等于练拳就是练功,成效比一般专修外家或内家功夫的武林人士都要快上数倍。 曲笛再怎么样也不该专习步伐,弃内力而不用。他难道不明白,练拳不练功,到老一场空? 好不容易,曲笛踏完一遍天星步。 丁还已不忍再看,还是丁叮快一步捉紧又差点跌倒的曲笛,轻手轻脚帮他拂去满身的尘上。「师弟,你踏天星步的时候,怎么不运转心法?」 「心法?」曲笛一脸迷惑。 「就是那段练气口诀啊!难道……」丁叮面色不善地看向丁还。「爹爹,你只教师弟步伐,没教他内功心法吗?」 「冤枉啊!我可是整本秘笈都给他了,不信妳自个儿问他。」丁还好无辜。 「我没看到有什么心法啊!」曲笛从怀里掏出那本秘笈,恨恨瞪着丁还。 「胡说。」丁还抢过秘笈,指着上头的文字。「喏,内功心法,一字不漏,全在里头了。叮儿,我可没有冤枉他,是他自己不练的。」 「师弟,这天星步是要配合心法一起练的,你怎么光练步伐,不练心法呢?」 「我……」曲笛面色一时青紫黑白交错,精采无比。他哪里好意思说自己根本目不识丁,教他如何练那心法? 「师弟,你是不是不明白心法里写的意思?也对啦!那心法写得古古怪怪,什么天地原始,阴阳初分……没接触过武学的人确实很难看懂,这样吧!日后你就跟着我练,我逐字逐句地给你解释,这样你练起来就比较轻松了。」丁叮心肠软,看曲笛受窘,忙不迭出面替他缓颊。 曲笛直感动得眼泪都要飙出来了,全天下就丁叮对他最好了。 「师姊。」当下他一声低嚎就冲进了丁叮怀里,把她搂得死紧,心头暗暗发誓口,丁叮为他解释内功心法,她她说一句、他就记一句,哪怕废寝忘食,也要把那些字都背全了,刻入脑海里。 这样子不出几个月,他也能识个成百上千字,就能自己读书了。 他就不信以自己的聪明才智,会学不通丁还的破武功。 混混脾气再度发作,他坚持非在丁叮面前挣回面子不可;否则以他天生的痞痞个性,就算丁还认真教导,他还不一定肯用功学习呢! 「走,师姊教你练内功。」说着,丁叮就牵起曲笛的手往后山跑去。 难得丁还这一次没有阻止曲笛吃丁叮的嫩豆腐。 他其实也被曲笛吓着了,这完全没练内功心法也能学成天星步?自玲珑门创派以来还没听说过,这曲笛到底是蠢笨透顶,还是聪明绝世?他竟也看不透了。 自丁叮开始教曲笛练武,曲笛就再也不认丁还作师父了。 反正丁还又没有教他什么,顶多是秘笈一本接一本地扔,然后让丁叮逐字逐句地解释给他听。 曲笛看过丁叮演练的天星步,玄异莫测、轻灵如仙,相比于自己的笨拙,真是天与地的差别。 第4章 他一时间驴脾气发作,咽不下这口气,男子汉大丈夫,将来是要保护妻子儿女的,岂能无力?于是他发愤图强,不过三个月便把玲珑门十八项心法、招式熟记于心,识字也已过千。 只是他一直不敢告诉人他不识字的事,所以虽看得懂书上文字,却从没实际拿笔写过,顶多拿树枝在泥地上照着文字的笔划描写,以致当他头一回拿起毛笔,那写出来的字真是……惨不忍睹。 丁还至此才了解,为何曲笛第一次演练天星步会表现得那么差,他根本看不懂那些内功心法嘛! 但因为曲笛一直狠瞪着他,所以他也识相地不揭穿曲笛的鬼把戏。 只有丁叮天真地相信曲笛那番:「我不习惯用毛笔,如果有炭笔我可以写得很漂亮。」的鬼话。 而曲笛就爱丁叮这样毫无怀疑地信任着自己,疼宠着自己。 如今,曲笛上山三个月,吃得好了,身体也逐渐健康起来,身高像抽竹子似地猛往上长。 丁叮现在最主要的工作,已经不再是帮曲笛解释那些武功秘笈,而变成帮他缝制衣裳了。 看着丁叮手拿针线,一针针缝着那件短外褂,虽然只是一件普通的青色衣裳,布料也是粗货,但有了丁叮温柔的心意,那外褂可比苏州府里最有名的珍品了。 「师姊,我去提水了。」曲笛嘻嘻笑着跑到丁叮身前,脑袋往她面前一凑。 曲笛进白云庄时,因为自幼困苦,虽年长于丁叮,但身材体型却远逊于她,被丁叮误认为六、七岁的小童,对他万般怜惜,时不时地摸摸他的头、抱抱他的肩。 后来误会虽解开,丁叮这个做师姊的还是对他百般爱护,听凭他在山上作威作福,万事都有她担待着。 渐渐地,曲笛就养成了习惯,做什么事都要先向师姊撒个娇,她的关怀,是他努力学习的最大动力。 而丁叮也是爱心泛滥的大好人一个,这么可爱的师弟对她撒娇,她能禁受得住吗? 「好师弟,你真乖。」说着,她摸摸曲笛的头,还在他额上亲了一下。这可是曲笛费尽心思争取来的,说什么他从小没了娘亲,从未尝过亲情温暖,若丁叮能不时亲亲抱抱他,那才像真正的亲姊弟嘛! 丁叮打出生就没下过山,不懂得这些人性奸诈面,自然是他说什么,她就做什么喽! 曲笛晕陶陶地摸着额头,果然美人香唇滋味非凡,每天给她亲上一下,浑身上下都有了力气。 他欢快地跳起来,拎着水桶就往山下冲。「一刻钟,我便把水提上来。」 「唔!」丁叮刚点半个头,突然想起要从山下的溪涧将水提进庄,以爹亲的修为都要两刻钟,曲笛怎么可能在一刻钟内办到,莫非……「师弟——」她扔下缝到一半的衣裳,追着曲笛的脚步而去。 曲笛虽年长于她,但武功修为毕竟没有丁叮高深,不一会儿便被追上。 「师弟,你怎么可以在这里提水?」丁叮看他居然只是挠到庄后,就近从后山的水潭里提起两桶水,便要往回赶。 她苦笑着把那两桶水又倒回潭里。「爹爹不是跟你说过,提水要到山下的溪涧里提吗?」 「为什么这样麻烦?明明庄后就有水潭,还要下山提水,没道理嘛!」曲笛一直将丁还的话当屁话。 瞧瞧外头那些武馆教徒弟,谁不是先学蹲马步,然后对着木头桩子练拳头。哪里还要砍柴挑水? 要让曲笛说嘛!丁还若真有高深修为,干脆点替他打通筋脉,顺道输个二、三十年的功力给他,直接助他成为武林高手就是。 如今让他天天提水砍柴、坐在床上练习吐纳之术,摆明了是在整他。 他可不蠢,明知丁还不安好心,还乖乖上当。 丁叮摇摇头,温柔地说:「乖师弟,这提水嘛,师姊以前也是做过的。让你去山下提水,不是因为庄里缺水,主要是锻炼你的身体,磨练你的精神。待你能拎着五十斤重的铁桶在曲折的山林里行走自如,这轻身之术就水到渠成了。」 「铁桶?!」曲笛轻咋一下舌。「还要五十斤重?师姊……妳……」她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,真能提得动吗? 丁叮也不说话,只把曲笛手里的木桶放进水潭里,装满了水,拎着水桶轻轻一跃,人立在尺高的树枝上,迎风飘摇,看似随时会从树上滚下来,偏偏她却随风荡漾,身姿轻盈可比万花丛中一粉蝶。 曲笛看得呆了,这功夫好厉害,比他偷看武馆教的那些武术都玄妙得多。 丁叮轻喝一声,跃下树枝。「现在你相信了吧?」她又把水倒回潭里。「咱们玲珑门的功夫别出蹊径,就从日常生活中着手,你运心法,脚踏步伐,日日山上、山下提水砍柴,不出两年,也能有这样的成就。」 「只要砍柴挑水,不必蹲马步、练拳招?」 「蹲什么马步?你马步立得再稳,打得倒敌人吗?再说招式是死的,人是活的,再厉害的招式,用久了也会被看出破绽。不如我们玲珑门的拳招、剑法、刀式,样样只具其意,不重其形,将来对敌如何应变,但看个人资质。我们不搞蹲马步、踏梅花桩那一套,死板板的,再练上个一百年也不过是个二流高手,登不了大雅之堂。」 曲笛第一次听到这种武学理论,不禁脑袋发晕。 「可是我听说书说的都不是这样啊,那……玲珑门练武就只需要做这些杂事,没其他的了?」 「生活处处是学问,何必特意去学,能够感悟到,那境界自然到达,否则你再打多久的拳也是没用的。对了,说书是什么?」丁叮不懂。 「说书,嗯……以后再跟师姊解释。我说的其他是指,玲珑门里有没有那种灵丹妙药,比如少林派的大还丹,一吃下去就拥有一甲子功力,或者请师父给我灌顶,帮我疏通经脉,助我早日武学大成?」 「呵呵呵……」丁叮掩嘴轻笑。「大还丹嘛!庄里有一葫芦呢!不过那东西治疗内伤是很有效,至于增加功力,我倒是没听过。而且,功力要怎么以岁月论?有人练了七、八十年,还是三流高手一名,想爹爹二十岁出道,已然打遍天下无敌手,难道爹爹的二十年就是别人的一甲子吗?再说到疏通经脉,凡人经脉骨骼都是天生的,除非自己苦练,否则靠外力疏通不仅痛苦难当,时日一久还会自行闭塞,根本毫无用处。」 曲笛张大了嘴,照她的说法,他要想成为一代武林宗师,除了苦练,就没有别的办法喽! 该死,他是拜进了什么变态门派里? 别人练武都有捷径可寻,就玲珑门没有,尤其练功的方法还那么诡异,要人砍柴挑水的,救命啊!他不要这么无聊的人生~~第三章「师弟,是你吗?」三更时分,丁叮被一阵从饭堂方向传出的碰撞声吵醒,披上外衣循声过来查看。 却见一道纤小的身影正埋首木柜边,嘴里咕哝咕哝着,不知正喝着什么? 丁叮就着朦胧月光细瞧身影的侧脸,微带着稚气的脸庞,五官虽隐藏在黑夜中,但还是可以看得出来,正是丁还方收入门三个月的徒弟——曲笛。 怪了,他三更半夜不睡觉,躲在饭堂里做啥儿?肚子饿了吗?那应该去灶边拿馒头吃啊!虽然是冷的,但也能填饱肚子。 至于木柜那边,她记得里头摆的都是些油盐酱醋之类的东西,没什么好吃的吧? 「师弟,你在干什么?」她定到曲笛身后,纤掌拍上他的肩膀问。 噗!曲笛本来偷喝得正畅快的酒分别从鼻孔、嘴巴里喷出来。 「咳咳咳……」天啊,救命喔!他快被呛死了。 「师弟!」丁叮吓得赶紧蹲下来帮他拍背顺气,可一靠近他,她鼻问立刻冲进一股浓厚的酒味。 要死了!甘Φ埽隳隳恪悴哦啻竽昙停趺纯梢院染疲俊? 曲笛拚命挥手,咳得说不出话来,心里不停骂娘,该死,他都喝得这样鬼鬼祟祟的了,怎么还会被发现? 而且,谁说小孩子不能喝酒?他三、四岁就会喝酒了,不喝点小酒,大冬天里,睡在那四面透风的破庙中,冻也给冻死了。 小时喝酒是为了御寒,及长……不好意思,那就变成嗜好了,三天不喝酒,头昏眼也花。 可上了白云庄,为了给丁叮留个好印象,他只能拼命忍住肚里的酒虫。 这样日也熬、夜也熬,好不容易忍了一个月,终于受不了,开始三天两头半夜爬起来偷丁还的酒喝。 也不敢多喝,每次都只小尝两、三口,才不会被丁还父女发现。 就这样过了两个月,平安无事。 想不到今夜不过酒虫作怪得凶一些,他多喝几口酒就被丁叮看见了,真是倒楣透顶。 「嘿嘿嘿,师姊……」看着丁叮娇嗔的俏脸,曲笛待呛咳稍缓,拚命转动脑子,想着要如何装傻应付过去,把偷喝酒的罪赖到别人身上,以免破坏了他「纯良可爱小师弟」的形象。 丁叮不悦地抿紧唇,拿走他手中的酒瓶。「师弟,这酒可不是什么好东西,尤其你年纪还小,喝酒会伤身体的。」生气归生气,看他的眼神还是充满了关怀。 曲笛傻笑地揉揉鼻子。「师姊,我……呃……其实……我只是好奇。对,我不过是好奇为什么师父总爱捧着酒葫芦,早也喝、晚也喝,连吃饭的时候都要来上一口,所以才想喝上一口试试味道,看看这酒是否真如天上仙液那般美味,绝对没有别的心思,请师姊明鉴。」 他喝得小脸通红,一双邪气的眸子明亮更胜天上银月。 第5章 丁叮看着却感到心疼。这小师弟啊,也许一开始她真当他是衣食无着的小可怜,但三个月的相处下来,难道她还看不透他那小小心思? 曲笛除了瘦弱的身子足以显现出他曾经历万般困苦外,那性子比牛更倔,宁折不屈,打死不认错。 她不知道是什么环境养成他这样别扭的性情,却可以从他隐约闪过眼底的乌云觑出一点他心底深处的重大伤痛。 这孩子是既坚强却又脆弱的。 她忍不住怜惜地说:「师弟,不管你是真喜欢喝酒,还是一时好奇,师姊只想告诉你,喝酒对身体不好,师姊不想看你因为喝多了酒而伤了身子,那样师姊会很心痛的,比自己受伤还痛,你能明白吗?」 曲笛低下头,心窝处被丁叮的温柔填得满满,前所未有的暖和气息充塞体内。 何曾有人对他这样全心全意过,只有丁叮。 「对不起,师姊。」在她面前,他再也无法谎言连篇。 「没关系,只要你答应师姊,往后再也不喝酒就好了。」丁叮是很宽宏大量的。 曲笛感到脑袋被人狠狠敲了一记。不会吧?让他从此戒酒,这……这让他怎么活? 他几乎是被酒养大的,一日不喝酒,吃饭都没滋味,一生不喝酒……得了,直接给他一刀还爽快些。 不行,喜欢丁叮是一回事,但戒酒……他无论如何都放弃不了这美妙的滋味。 怎么办?他飞快转动脑子,非得想个理由说服丁叮让他喝酒才行。 「师姊,酒真的是那么不好的东西吗?那为何妳说的圣贤书中,很多古人都对酒这种东西称赞有加?」感谢丁叮吧!她那么努力教他,不止武学心法,连经史子集都说了不少,他就记得她曾经念过几首诗。 「有吗?」她没印象。 他摇头晃脑吟道:「对酒当歌,人生几何?譬如朝露,去日苦多。慨当以慷,忧思难忘。何以解忧?唯有杜康。」 「呃?」她迟疑了一下。「好像真有这几句,是曹操的短歌行之一。」 「还不止呢!」他继续念:「钟鼓馁玉不足贵,但愿长醉不愿醒。古来圣贤皆寂寞,唯有饮者留其名。」 丁叮呆了。 曲笛再加把劲:「还有……赵客缦胡缨,吴钩霜雪明。银鞍照白马,飒沓如流星。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事了拂衣去,深藏身与名。闲过信陵饮,脱剑膝前横。将炙啖朱亥,持觞劝侯赢。三杯吐然诺,五岳倒为轻。眼花耳热后,意气素霓生。救赵挥金槌,邯郸先震惊。千秋二壮士,垣赫大梁城。纵死侠骨香,不惭世上英。谁能书阁下,白首太玄经。」 丁叮长叹口气。「师弟,这些与酒有关的诗词你倒是背得很熟。」 当然啦!他从小就最崇拜那些大口喝酒、大口吃肉,仗剑江湖行的大侠。进了白云庄,识了字,会看书了,还不专找这些充满侠义情怀的诗词看? 读书还是很有好处的,起码编起歪理还能字字珠玑。 「所以说,师姊,酒非但不是种坏东西。还是大大的好玩意儿呢!否则哪来这么多古人为它写诗颂赞?」 丁叮歪着头长思起来。曲笛的话不无道理,酒若真的一无是处,何以流传千古?又怎会让无数名人圣贤拜倒其下? 「师姊,莫非妳从未尝过酒的美味,所以才一味地听信那些昏庸之人的说法,认为只要沾上酒就是坏东西?」 「呃?」似乎真是如此耶! 「师姊,妳这样就不对了,妳也教过我,凡事要眼见为凭、耳听为实。这酒究竟是什么东西,妳总要亲自品尝过了再来论它的好坏,连喝都没喝过,是不能说它不好的。」曲笛就像一只正试图诱惑猎物入网的老狐狸。 天真的丁叮点点头。「你说的也有理,这酒是好是坏,我应该亲自品尝才对。」 「师姊请。」曲笛欢快地找出一只小碗,倒了半碗酒恭恭敬敬递到丁叮面前。「这第一次喝酒一定要细细品尝,一小口一小口地喝,最好能再佐些干果、花生、核桃、肉干之类的小点心,这酒的滋味尝起来就更好了。」 「你怎么知道得如此清楚?」她记得他刚才说过,今夜也是他第一回喝酒。 他灵机一动。「我瞧师父都是这样的嘛!他老人家喝了这么多年的酒,想必最了解如何品出酒的美妙。」 「有理。」她细细品了一口酒,汁液方入喉,一股热辣自小腹升起,在体内巡回九转,烘得她整个人晕陶陶,美目不觉漾起一层水雾。 曲笛强咽口唾沫,双目一瞬不瞬盯着她乍起嫣红的俏脸。古人云,酒不醉人人自醉,色不迷人人自迷。诚不欺人也。 他现在就觉得在酒意烘托下,丁叮美得更胜月宫中的广寒仙子。 「师姊,这酒好喝吗?」他小心翼翼地扶着她。 「嗯……」她摇摇头,又点点头。「不知道,我……头有点晕……分辨不出来……」 「没关系,一口不够,再来一口,总要尝出滋味,是不?」 「也对。」 她就这么被他半哄半骗的,将小半碗酒喝了个精光,醉倒了。 而趁她喝得半醉之际,曲笛加快速度将丁还的藏酒一次喝得涓滴不剩,憋了这么久的酒虫总算给喂饱了。临睡前还抱着有便宜不占不是男子汉的念头,将丁叮紧搂在怀里。 他是醉死了也要抱着美人儿一起走。 直到次日清晨,丁还进饭堂准备用早膳,看见醉倒在地、抱成一团的徒弟跟女儿,差点一脑袋撞死在饭堂的梁柱上。 他是引了一只怎么样的该死色狼进门?老爱对丁叮毛手毛脚就罢了,他们毕竟年纪还小,没那么多的男女之分。 可就因为他们年纪小,居然还能把他的藏酒都喝光! 他敢肯定,丁叮会喝酒必是受曲笛所唆使。 天哪,两个小家伙的年岁加起来也不过是他的一半,就已经变成酒鬼,照这样的喝法,他们还有长大的机会吗? 不行,他非得想个办法分开曲笛与丁叮不可,再让他们两个厮混下去,早晚闯大祸。 丁还下定了决心,只是……他能如愿吗? 时光转眼逝,曲笛进白云庄已经三年。 想他刚上山时,明明年长丁叮四岁,个头却矮了她半颗脑袋;可三年下来,他身子不仅壮硕了,还硬生生比丁叮高了半颗头。 丁叮每次都觉得很不可思议。「不过三年,你怎么就能长这样高呢?」 曲笛很是得意地抬起头。「我是堂堂七尺男子汉,怎么会长不高?」 「不要脸。」丁叮拿手刮他的脸颊。先别说丁叮说话变粗鲁了,任她是九天仙女下凡尘,跟曲笛这样的混混相处久了,长年累月受影响,仙女也要沾染上俗气的。「你再高也高不过爹爹啊!」 「老头在我这年纪还不一定有我强壮呢!」曲笛的自信倒是其来有自。也许他真的是习武奇才,短短三年,这山上已经没有他打不过的动物,哪怕是一头吊睛白额虎碰上他,也只有屈服称臣的分儿。「再说我跟老头儿比什么?我只要高得过妳,将来有力气抱妳进洞房就行啦!」 丁叮如今已是略晓人事的年龄了,一听他说这话,两指探出如分花拂柳,直伸向他耳朵。 「又来这招。」曲笛错步、侧身、弯腰,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,满心以为躲过了「擒耳手」,奈何他武艺进步虽快,却还不是丁叮的对手。「唉哟,师姊,轻点轻点,耳朵快掉了。」 丁叮用力拧了两下他的耳朵。「看你还敢不敢胡说八道?」 「不敢了、不敢了。」他大声讨饶。 丁叮松手放开他的耳朵,曲笛一个纵跳,离她三尺远,回头高声喊道:「相公抱娘子入洞房,天经地义,有什么不好说的?」 「臭曲笛,你给我站祝」丁叮手一拂袖,利剑出鞘,一道剑气如闪电划向曲甫。 「救命啊!谋杀亲夫噢!」曲笛口里不三不四胡乱喊着,身形却如狼扑猿跃,在山林间纵跳自如。 白云庄主屋的一扇窗户被打开,探出丁还那颗白花花的脑袋。「又开打了。」 打曲笛上山,前三个月还努力压抑本性,在丁叮面前装出一副乖宝宝样,直到最后实在装不下去,各样恶习尽露,想不到还带坏了丁叮。 丁还起初还立意要分开他二人,奈何丁叮是曲笛的命里魔星,克得曲笛死死的;而曲笛恰巧就是丁还的命中煞星,这一环扣一环,最后,丁还也只能睁只眼、闭只眼,看他两人时不时将白云庄捣出一个大窟窿。 曲笛和丁叮越是玩得很开心,这本已破旧不堪的白云庄,越加摇摇欲坠,指不定哪天突然就塌了,变成碎瓦烂泥一堆。 「唉!」丁还抬头看见一群飞鸟「惊」过。「不好意思啦!累得你们须搬家避难,老头子压不住两个小家伙啊!」 想起年前曲笛和丁叮一路从山上玩「谋杀亲夫」的游戏到山下,再从山下直打到苏州城门前,真不知两个小家伙哪儿来的精力,打了三天三夜也不累。 最后倒累了他。因为曲笛和丁叮的打斗惊扰了苏州的城防军,被捉进了大牢。 他只得老着脸皮去拜托有力亲友,将两个小家伙从牢里弄出来。 本以为两个小家伙经过一场牢狱之灾,应该能学到教训,偏偏曲笛和丁叮都是胆大包天的主儿。 自从知道丁还的人脉好用到可媲美皇帝恩赐的免死金牌后,那放肆的程度又比以往更甚了。 丁还略微估算了一下最近三个月接到的投诉状,曲笛和丁叮打坏了两个猎人的家,破坏湖泊一处,捣烂船屋四艘;他已经赔钱赔到手软了。 第6章 「也罢也罢,儿孙自有儿孙福。老头管不了、管不了了。」他缩回脑袋,继续喝酒,就当作没听到外头的噼哩啪啦声吧! 另一头,曲笛在树上蹦窜,丁叮手持袖中剑长追不舍,一路劈荆斩棘,沿途的树丛被她破坏成狼藉一片。 「臭曲笛,吃我一剑。」 「有本事等妳追到我再说吧!」他拍拍屁股,还嚣张地对她扭了两下腰。 「臭屁!」她一剑挥出,左手在腰带上一抹,射出一点晶亮。 「啊!」曲笛但觉腰间一麻,扭头看去,却是一枚绣花针。 「小人,居然放暗器。」 「兵不厌诈,这可是你说的。」 「好,来而不往非礼也。」他眼睛利,瞥到树叶上十数条毛虫,袖子奇*书*电&子^书一卷,全部带走。「还妳!」 丁叮剑舞如风,森森利芒织成光网,将他射来的「暗器」全都搅得粉碎。 随着「暗器」纷纷被搅碎,竟发出阵阵噗哧的诡异声响,更有无数黏液喷出,把丁叮的衣袖沾染得点点蓝蓝绿绿。 「哈哈哈……」曲笛趴在树干上大笑。「我说师姊,毛毛虫的滋味不错吧?」 「毛毛虫——」丁叮尖叫暴走。 女孩子最怕的是什么?就是那些虫子、长蛇、老鼠嘛! 如果曲笛真拿些飞镖、金针来对付她,她还不怕,但是毛毛虫……「曲笛!」厉声直冲九霄,丁叮回头剑光再闪,比刚才更锐利三分。 曲笛所立树木被笔直劈成两半,惨叫一声从半空中跌落,正入母老虎手里。 晚膳时分,曲笛一脸青红紫白地进了饭堂。 丁还看他被修理得这么惨,眼光瞄都不敢瞄女儿一下。真是怪了,他养丁叮也不是一、两年了,怎就不知她性情如此凶悍? 可说丁叮泼辣,瞧她现在给曲笛添饭布菜的模样,又像是个温柔的小妻子。 现在丁还已经不再干涉曲笛时不时地对丁叮的搂搂抱抱,大吃豆腐了。事实是,他也管不了,两个小家伙发起威来,那风暴连他都怕怕。 曲笛先扒了两碗饭,吃了个八分饱后,开始慢条斯理跟丁还算帐,他每次打输丁叮,总要找丁还麻烦。 「老头儿……唉哟!」他一句称呼才出口,就被丁叮敲了一记爆栗。 「你再说一遍。」在曲笛的日夜熏陶下,丁叮越来越具河东狮的架势。 「师父。」曲笛瘪着嘴瞪丁还一眼。 丁还真是无辜啊!不过这类事情发生多了,他也知道曲笛想说什么。 「你想问你练了三年功,怎么还是打不赢叮儿是不?」 曲笛一双毒眼瞪着他,里头分明写着:早知你这老头子偏心,教给女儿就是最好的,次品才拿来教给小爷。 丁还慢吞吞地喝口烧酒,咋咋舌道:「叮儿一天练几个时辰的功,你又练多久?叮儿三岁垫基,多年来勤练不辍,你又如何?」 曲笛咬牙。「我几乎一天十二个时辰都用来练功了,还不够勤快吗?」 「叮儿跟你一样啊!她还比你多练了六年功呢!」 「难道小爷一辈子都打不赢自己的老婆?」曲笛一恼火,那混混气息又表露无遗。 丁叮自然不会留情,曲指又是一记响头敲下。「圣贤书读哪里去了,说话这样难听?」 曲笛高挺的胸膛瞬间垮下,哀怨啊!他温柔的小妻子几时变得如此凶悍,动不动就扭耳、敲头的,好不泼辣。 可是……这些坏习惯好像都是他传染给她的,呜……早知道这几年就忍着点,别贪玩带始四处厮混,瞧,好好一个天上仙女都给他教成母老虎了。 痛苦的不只曲笛,丁还现在的心情也是喜忧参半,喜的是,终于有人制得住曲笛那浑小子,他可以少受很多折磨。忧的是,闺女悍成这样,将来恐怕除了曲笛,还真没人敢要了。 「唉,云娘,我对不起妳啊!」不知不觉想起已逝的妻子,眼看着又是桃花盛开的时节,他的妻子便是在这嫣红花瓣纷飞中,芳魂飘渺。 「爹爹……」听丁还提起亡母姓名,丁叮也面露忧色。 丁还挥挥手,拎了一葫芦酒,飞身穿出窗户,眨眼间消失无踪,唯独那浩荡的声音如雷击大地,久久不绝——「小子,想武功进步,不止要勤劳,还得动脑子,你就只会按本学艺,再给你练上三、五十年,成就不过尔尔……」 第四章 「唉哟!」曲笛被丁还离去前的发声震得眼花花、头昏昏,一个不稳,栽倒桌下。 该死的臭老头,说话就说话嘛!用什么内力,存心震破小爷耳膜啊!他在心里暗骂,这回可不敢直接开口叫了,怕丁叮趁他头晕之际,再敲他几下。 不过……「师姊,老……呃,师父,好像每到春季,总会疯上一阵子喔?」 他上山也有三年了,年年看丁还在这时节发疯,初始以为他无聊,可年年定期发作,该不是有病吧? 丁叮弯下身子,把他扶起来,眼眶里水雾闪闪。「我娘就是在这时节过世的。」 「啊?」敢情丁还每到春季就癫狂,不是在发春,而是思亡妻成狂了?想不到老头子是如此深情之人。 「你别看爹现在满头白发,邋邋遢遢;我小时听人说过,爹当年刚出江湖时,可是有名的玉面公子,江湖上对他爱慕有加的侠女不知多少。但爹独对母亲情深不变,因为母亲名讳白云娘,为此爹爹还将武林谱上赠予的称号硬改成『白云剑客』,意指,白云娘专属的剑客。可见爹爹对娘亲用情之深。」 曲笛还真没料到看起来就是老疯子、烂好人一个的丁还,年轻时也有如此轰烈壮举,对他的印象不禁大为改观。 「那后来老……师父,」这恐怕是三年来,曲笛第一次心悦诚服称丁还为师。「师父既然曾经如此威风,现在为何变成这样?」 「因为娘亲的死。」提起早逝的娘,丁叮已是泪眼汪汪。 曲笛赶一步跑过去,搂住她的腰。「别哭、别哭,要哭就到我怀里哭。」有便宜不占,那就不是男人了。 「娘亲……」丁叮抽噎着。「五年前奶娘还在的时候跟我说过,爹跟娘本是江湖上人人称羡的恩爱侠侣,娘亲怀孕的消息一传出,很多江湖人士都发来信函向爹爹祝贺,那时白云庄要说多威风、就有多威风。奶娘告诉我,我还没出生,那些武林人士送过来的贺礼就已堆满庄子,只是……谁料得到沉寂百年的血杀宫突然再度崛起,好多江湖人都被杀害,那时爹爹是武林盟主,他们找爹爹帮忙。爹爹发下武林令,联合众人一同对抗血杀宫,那一仗传说打了三天三夜,死伤数百人,正邪两派都元气大伤。但邀天之幸,血杀宫总算被攻破,那令江湖中人闻之色变的吸血大法也再次消失了,只是……」说到这里,丁叮再也说不下去,呜呜哭声听得人肝肠寸断。 曲笛拍着她的肩膀,偶尔偷空在她颊边偷亲两下,虽然在她难过的时候偷吃豆腐有点不太道德,可男人嘛……世上有几只猫儿不贪腥? 「是不是有血杀宫的余孽没杀全,后来报复到白云庄头上来了,连累师娘?」 「咦?」丁叮抬起一张泪痕交错的脸,惊诧地望着他。「你怎么知道?就在娘将近临盆之际,那些混蛋找上门来,害得娘早产血崩而亡,也害得爹爹……奶娘告诉我,娘亲一死,爹爹几乎发疯,抱着娘亲的尸体夺门而出,历七日夜返家,满头乌发尽数转白。于是辞去武林盟主之位,长隐庄内,再不过问世事。」 「出头的梢子先烂嘛!」曲笛把肩一耸,看似轻松,其实心底却沉甸甸,如悬盘石。这世道真的是好人做不得,想当年那几个把他养大的乞丐,哪个得了善终?想乞一碗米汤都磕得一头血。 他小时候唯一做过的一件善事就是替一个卖花的小姑娘出头,帮她从地头恶霸手中逃出生天。 可这件善事给他带来了什么好处?那恶霸心怀不甘,派人连夜烧了他和几个乞丐栖身的破庙。 那一夜火很大,五、六个乞丐拚命哭嚎求饶,可那恶霸领着家丁堵在大门口,眼看着大火烧着了乞丐们的破衣、眉毛、头发。 那时曲笛才五、六岁,一个乞丐冒险把他从天窗扔出去,窗子实在太小了,大人过不去,只有他这个小孩子才出得去。 他穿出窗户,身上还带着火星,一路从丘陵直往下滚,地上的石子儿、荆棘磨得他一身是伤。 他却连喊都不敢喊一声,就怕再被捉回去,扔进火里活活烧死。 好人不长命、祸害遗千年啊! 有史以来多少的例证,那帝王将相脚下的骷髅堆得越高,权势跟富贵也就越大。 而那些心怀天下、处处为民谋福的人早就死绝了。 曲笛伸手抹一把丁叮的泪。「师姊、老婆、我的好娘子,记住师弟一句话,妳可以做好事,但千万别做好人,好人都不得善终的。」 「你怎么这么说?」丁叮不懂。「不做好人,难道要我做坏人?」 「我宁可做个大恶人,也不要做好人。」他其实想教她做个伪君子,既得好名声,又可以为所欲为。但这般耸动的话她是听不进去的,不如直接跟她说道理。「妳听我的准没错,师父就是人太好,才会被那帮满口仁义道德的正派人士拱着去做那劳什子盟主之位。那些什么武当、少林,他们怎么不发帖请武林人士帮忙诛除恶贼,非要师父出头?他们也怕血杀宫把火气发到他们头上啊!他们都懂得明哲保身,只有师父这个烂好人见不得苍生受苦,硬是去挑那个烂摊子,结果可好了,把野火招惹到自己家门口,何苦来哉? 第7章 」 「可是……圣贤书中教导我们,为救民于水火,哪怕是九死也不后悔。你的说法……」 「很难听,但这才是享受人生至乐的真理。至于说那劳什子……虽九死其犹未悔的人,妳自己都看过那些书了,当知那些人最后的下场如何?」 丁叮浑身一颤,想起屈原,一片赤胆忠心,而结果却是……投河自荆难道爹亲做错了吗?如果他是对的,为何丁家落得这步田地?倘若他是错的,这十数年来,江湖上的风平浪静又是从何得来? 丁叮幼承父训,熟读圣贤书,本性纯良温顺;乍听曲笛之言,却是万万无法接受的。 「师弟,你这样……太自私了,师姊实在无法赞同。」 曲笛也知道要让丁还、丁叮这样视天下为己任的大好人,接受「宁可我负天下人,莫让天下人负我」的想法,是件极难的事。 但是……「师姊,不管妳信不信我说的话,我只想告诉妳,即使妳有天大的理想,都要有命在才能实行。所以你们行善之前切切记住,先求保住自己的性命啊!」直到这个关头,曲笛才真正了解,他对丁叮的一见钟情所为何来。 不单只是被丁叮的美貌所吸引,还有她的善良、天真,以及一往直前的义气。 丁还和丁叮都让他想起那些死在火窟里的乞丐,他们做了什么坏事?却因何都落得心伤结局? 要说什么因果报应,曲笛是不信的,他只相信自己眼中看到的,越是贪污的官儿,权势就越大,房子就盖得越漂亮。那些清廉自守的,要嘛不得上头欢喜遭不放,再不就穷得两袖清风。 所以说做好人有什么好处?一点好处也没有。 曲笛更加搂紧了丁叮,她天真、她善良,不懂得为自己打算没关系。他的心够黑、手够毒,一定会保护她。 「师姊,这辈子可千万别离开我,否则我怕妳被人卖了,还会帮人数银子。」 「我有这么笨吗?」丁叮沉醉在他怀抱里的酥麻神思突然清醒过来,起脚就给他的膝盖来上那么一下子。 「唉哟!」曲笛疼得差点跪下去。 「爹爹说得没错,你果然是个大坏蛋,连对师姊都这么没礼貌。」 「妳还没见过真正的大坏蛋呢!」曲笛撇撇嘴,突然笑得很诡异。「要不要我带妳去见识一下什么叫货真价实的坏蛋?」 丁叮难掩好奇,这师弟总有一堆鬼主意,尽管她功力远高于他,也常被他耍着玩。 可偏偏他又总能讨她欢心,带她四处见识那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,对于他的提议,她还真是……心痒难耐啊! 「真的是带我去玩,不是骗我?」上过那么多次当,她也学会质疑了。 「骗妳的是小狗。」 丁叮又考虑了好久,还是挣不过心底的好奇。「好吧!我跟你去。」 「那妳先把眼睛闭起来。」 「为什么要闭眼睛?你不会又想诋我吧?」 「闭眼是为了培养气氛,等妳把情绪酝酿到最高点,我再给妳一个惊喜,包管妳终身难忘。」 「真这么神奇?」她总觉得曲笛笑得好贱,教人好想一拳挥过去。「如果你敢骗我,罚你抄论语一百遍。」 「我无所谓啊!反正信不信由妳。」 曲笛越是摆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,丁叮心底的好奇越被勾得发涨,终于忍不住如他所言,闭上双眼。 「好了,我已闭上眼睛,你要让我看的大坏蛋在哪里?」 「就快来了。」哎呀,都跟这个可爱的师姊厮混了三年,他应该也教会她很多心眼,怎么事到临头,她还是这样天真呢?那就怨不得他再做一回坏事了。 学会武功就是有这样的好处,想吃丁叮豆腐,再不必装疯卖傻扮可怜;反正她本来就不懂这些男女情事,他只要手脚快一点,还有什么便宜是占不到的? 两人之间的距离近到鼻息交错,甚至连对方的心跳都一一入耳。 曲笛眼中只有丁叮,肤如凝脂,眉目如画,长发不髻不绑,披散肩后,乌木般跃颜色更衬出她颊若粉桃,香气扑鼻。 他情不自禁咽下一大口唾沫,这三年来也没少占过丁叮便宜,但要如今天的亲近……也罢!再过三年她便及笄,两人就可以成亲了。 而且他早认定今生非她不娶,又去在乎那些世俗道德做什么? 他俯下身子,双唇印上她的。 丁叮只觉得好像有一股电流从脚底爬上了背脊,然后窜进心里,她不禁全身颤抖,双脚发软。 这两人毕竟年岁还小,曲笛幼时虽偷窥过青楼花魁洗澡,但对男女情事也是一知半解,就这么吸着她的嘴儿,然后就不晓得该做什么了。 而丁叮更是纯洁,被他一亲,脑袋发胀、身体发热就算了,还情不自禁闭起了气息。 但这样长时间地对着亲、憋着气,哪怕是天下第一高手,也挺不了太久。 果然,一刻钟后,功力弱的曲笛先翻起白眼,接着丁叮也有了昏厥的迹象。 又过半刻钟,两人一前一后栽倒地面。 这第一次的亲吻居然是以两人一起昏迷作结,日后他俩若是成亲,说给子孙听,倒是一个可以永世流传的笑话。 今日天很蓝、风很凉,白云庄里一片清幽。 见鬼了,白云庄也会有清幽的一天?! 打曲笛拜进丁还门下,这庄子里就三不五时传来打斗声、呼啸声、房屋倒塌声……总之就是声声不绝于耳。 而今天,奇异地,曲笛坐在庄前的空地上绣花。 没错,他正在绣花,绣的还是超复杂的百鸟朝凤图。 这也是他吃多了丁叮绣花针的亏,虽然觉得男子汉大丈夫,拿针绣花不象样,可比起变成假娘儿们,他更受不了武学造诣始终不如丁叮。 既然玲珑门的一切武艺都习从自然,听雨可成花雨剑,观雪变成厉雪刀,赏柳可得拂柳手,绣花即成了十八穿脉术。 所以曲笛开始学绣花,甚至连烧火煮饭、做菜都学,下定决心要赢过丁叮。虽然这决心起意是不良的——武功学得好,想吃丁叮豆腐、占她便宜也顺利些嘛! 但就因为曲笛是狠下苦心之人,丁还断言不出十年,曲笛的成就定在丁叮之上。 当场,曲笛举起拳头把丁还揍成猪头一颗。让他再等十年才能偷着香、窃着玉?想得美咧!只要她一及笄,他立时便要将她娶进门,一刻都不容缓。 现在离他梦想中娶妻的日期只剩两年了,他非得再加把劲不可。 都怪那杀千刀的丁还,明明收了他做徒弟,还一天到晚往外跑,也不多花些时间留在庄子里指点他武学,像什么师父样嘛! 这回更夸张,一去一年,害他心里积了一堆疑问,却找不到人解答。以他目前的成就,丁叮已经很难给他太大的帮助。 「师弟。」丁叮端着两碗桂花汤团走出来,将其中一碗放在曲笛身边。「你说爹为什么一去经年?他以前从没这样过啊!」 「谁知道?打我进庄开始,他就三天两头消失无踪,短则三、四日,长则三、四月,到后来……」咦!现在想来,丁还似乎在躲他耶!否则离开的时间怎会越来越长?他有这么恐怖吗? 「唉,我前两天上苏州城,听酒楼的人说,江湖上好像又起风波了……」她还没说完。 曲笛抛下绣花针尖叫。「师姊,妳也太不够意思了吧!进城玩也不叫我一起。」 「谁没叫你了?都叫了几百声啦,又是谁跟我说正绣花没空,要我自己去的?」丁叮双手插腰,颇有茶壶架势。 「呃?」他不记得有这回事啊!该死,最近练功练到脑袋发晕。看丁叮脸色不是普通难看,他小小惊慌一下,忙思考怎么移开她的注意力。「对了,师姊,妳说……江湖最近又起风波,是怎么一回事?」 丁叮白他一眼,曲笛这种小把戏她打小见惯了,还会不懂吗?当下「擒耳手」再出,扭住他耳朵。「拧掉你这没用的耳朵,敢忽略我说话。」不吓吓他,他还以为她可以招之即来、晖之即去尼! 曲笛拚命求饶。「对不起啦!师姊,那时绣昏了头嘛!我以后再也不敢了,只要是妳说的话,我一定认真听,不敢有半点不用心。」 「不止要听,还得遵从、服从、跟从。」她又扭了一下他的耳朵,才放过他。 曲笛听得目瞪口呆。「师姊,妳……妳那些话是打哪儿学来的?」 「酒楼里啊!听说这是最新流行的三从四德呢。」 曲笛恨得想一头撞死在这绣花架子上。都怪他,什么不好教,教她上酒楼厮混、听说书,现在还学人家搞驭夫术! 天哪,再让丁叮这样「学坏」下去,他的将来会怎生凄惨? 「师姊。」好吧!希望他现在导正还来得及。「以后妳不管去哪里,都要让我知道,让我跟妳一起去好吗?」 「不都说了,以后我说的话你都要听从吗?不带你去,我要带谁去?」丁叮瞋他一眼,端起碗,吃起桂花汤团。 三从!唉,想不到他曲笛堂堂七尺男子汉,也得习那三从四德啊!也罢,谁让他娘子生得貌美如花,不时时跟着,万一哪天被人勾跑了,他想哭都没地方哭! 想着想着,他也吃起桂花汤团。 丁叮突来一句话。「师弟,青楼是什么地方?一间酒楼的名字吗?」 噗!曲笛口中的桂花汤团顿时喷了出来,桂花糖水弄湿整幅百鸟朝凤图。 「又是谁告诉妳『青楼』这字眼的?」他要去拧下那家伙的脑袋。 第8章 「富贵居的店小二啊!就他说最近那个什么……青楼有几个公子哥儿为了争花魁打起来,其中一个人被打死了,那死状之恐怖啊!好像被人在一招间吸去全身精血,变成干瘪瘪的人干一样,震动了整个苏州府衙。然后,一夕间,城里涌进无数携剑带刀的武林人士,搞得现在风声鹤唳。」丁叮搔搔头。「我就是搞不清楚,那青楼里的花魁有什么好争的?一朵花吗?是不是价值连城啊?居然会打到出人命!」 曲笛没把心思放在她的疑问上,就算听见了也不会回答。谁会跟自己未来娘子解释青楼和花魁的意思?又不是白痴。 他拧起剑眉,随着年纪的增长,昔日那俊秀如玉雕的小娃娃已长成翩翩佳公子。五官依旧潇洒,身形却因习武而挺拔,凤目锐而不利,精光闪烁问,偶尔可见几许邪气,反而增添几许魅人气质。 「不好!师姊,从今天起,我们别到城里去了,不……最好连这白云庄都不要踏出一步。」 丁叮心头忘忑不安。「你怎么了?难不成苏州要出大祸?不过是争朵花嘛……」 「不是花。」他怒颜截断她的话。「我怕是血杀宫重出江湖。」 「不愧是我丁还的好徒弟,一语中的!」接话者却是已消失一年有余的丁还。 曲笛大惊失色。「你为什么现在回来?难不成你还想插手这趟浑水?」 「这血杀宫的吸血大法阴毒无比,凡我江湖中人,人人得而诛之,我丁还虽已卸下盟主之位,但毕竟是武林一员,在这危急时刻,怎可不稍尽棉薄之力?」丁还为人最是正义无比,尤其血杀宫于他还有害妻之恨,他怎么可能不出手一管? 「尽你个大头鬼!」曲笛面色狰狞,幼时恶霸火焚破庙的景象又流转过心田。「上回你插手血杀宫的事,弄得自己老婆都没了,事隔十二年,你又想再来一遍吗?」 丁还闻言,也是全身一颤,十二年前的悲剧啊!历经十二年,仍然时刻啃蚀着他的心,忘不了,永远也忘不了。 他也曾千百次问自己,当年若不领那盟主之职,不率众攻打血杀宫,今日,他是不是娇妻佳儿在伴,其乐融融? 可是……「我辈江湖中人,侠义为先,大义所在,死不足惜。」话音未落,人影已杳。 曲笛的功力还是远逊于丁还,追他不及,恨得不住跳脚。「老白痴、笨老头,傻师父啊!你怎么就是想不开,你事事以天下人为先,天下人却将你置于何方?你回来啊!」 丁叮这才隐约了解到苏州城里发生的事情有多么严重,可她能说什么?她不觉得他们有谁错了,只是各人想法不同,天性所致,怨不得任何一方。 「师弟!」丁叮拍拍他的肩膀。「我相信以爹爹的武功不会有事的,你放心吧!」 曲笛摇头,过去凄惨的经历让他再也不会盲目相信人性,他宁可相信自己。 「师姊,咱们玲珑门里也有机关绝学是吧?我在书库里看过,我们去把那些东西搬出来,将白云庄布置得如铜墙铁壁般厚实,我要任何敢来白云庄找麻烦的人血溅五步!」 「不至于这么严重吧?」 「不,防患于未然,总比亡羊补牢好。」他是铁了心,一定要护住自己心底这最后一块桃花源。 第五章 丁叮突然觉得她不认识曲笛了。他们师姊弟做了四年多,吃饭在一起、练武在一起,更小的时候,连睡觉都曾搂在一起睡过。 她曾经认为自己很了解他,那副痞痞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别扭的心;他天生热情,但生长的环境逼迫他必须冷酷,否则没有生路。 他用嘻笑怒骂来面对人生一切快乐与悲伤。 他的心藏得很深,深到有时连他自己都会找不着方向,以致错认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大坏蛋,其实他比谁都珍惜生命,比谁都重情重义。 她用了这么长的时间观察他,自信这番结论与他的本性不会有太大的差异,但最近半年,他抛下武功,疯也似地研习机关阵法,将白云庄弄得好像龙潭虎穴,任何擅入者,哪怕只是一只小鸟不小心飞过,都要落得尸骨无存的下常现在的白云庄再也不种花种菜了,改而种毒草、养毒虫。 曲笛捉尽了山上的野兽来试毒,每回看到自己研炼出来的毒药奏效,脸上都会露出一抹很阴沉的笑。 他本性里的善良与热情正在一天天消逝,现在不止头发是黑的、眼睛是黑的,恐怕连那颗心都要变成黑色的了。 今夜,她又看到一只小狐狸哀嚎着死在曲笛脚下;曲笛冷酷地看着小狐狸抽搐、痛苦地在地上翻滚,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。 他又笑了,仿佛得到心中至宝那样地笑。 丁叮感到一股恶寒从脚底升起。这还是她那可爱又可怜的师弟吗?她竟然有点儿怕他。 她哆嗦着想要逃回房里,将脑袋埋进被窝,期待一觉醒来,发现眼前一切不过是场梦……但是……「谁在那里?」年近十七,曲笛的声音也从稚嫩逐渐转为嗄哑,如沙纸刮地。 丁叮浑身一颤。「是……是我……」 「师姊。」曲笛鬼影般的身形一晃来到她身旁。「这么晚了,妳不睡觉,跑出来干什么?」 他知道丁叮受不了他拿动物试毒、试机关,但如果不预做试验,他怎么知道这些机关、毒药是不是管用? 他晓得动物无辜,他也不愿意残杀牠们,可与丁家父女的安危比起来,再多的动物又怎样? 苍天从来对他就没有公平过,天下人待他更是凉保打他有记忆起,真正对他好的人,十根手指数得出来。 而今,这些好人也死得只剩丁还和丁叮了,他要用尽心思保护他们。 天下人死光就死光,他只求自己的宝贝能活得快乐。至于其他……他非神非圣,也管不了了。 只是,既然丁叮下看爱他拿动物做试验,他就避着她做喽! 不料今晚又被她瞧到,真是该死,看来又要害她作噩梦了。 「师姊,我不是说过近来江湖不太平,晚上若没事,早早睡了吧!不要随便乱走,妳怎么不听我话?」随着岁月流逝,以及他心里的不安急遽扩大,他与她之间,保护者与被保护者的关系迅速调换过来。 以前是她天天对他耳提面命,不要偏食、天冷了要添衣、练武得有恒心……现在嘛!曲笛是成日对着她叨念,白云庄的东面不能去、西面禁行、南面有机关、北面藏剧毒、上空张天网、地下藏火药……总之,他就是要她尽量待在房间里,三步不出闺房。 丁叮觉得现在的白云庄,比起说书人口中守卫森严的天牢也差不了多少了。唯一的不同就是,这白云庄的机关可以由内部自行决定开启或封闭,而曲笛也已将启封之法都教给她了。 像今晚,曲笛要试毒,就把阵法暂时关了。 也多亏如此,丁还的信鸽才能安然无恙来到她房里,让她得知爹亲目前舵悄况。 丁叮低叹口气,掏出一张小纸条。「爹爹有消息传来,他与各大派已成功歼灭死灰复燃的血杀宫,也得到其镇宫之宝——吸血大法。他有意毁去此魔功,可惜各大派不允,说毕竟是前辈高人的智慧结晶,就此毁损,大不义也。但他们同意将吸血大法永远封存,不让魔功有再现江湖的一天。爹爹任务完成,不日内就可以返家了。」 曲笛只在心里冷笑,什么叫前辈高人的智慧结晶不容毁损?分明是那些派门的主事者另存私心,所以才不愿毁去吸血大法。 至于封存?哼,存在哪里?由谁保管……慢着! 「师父的讯息里有没有说这吸血大法由谁保管?」 「当然是爹爹啦!他是武林谱上公认的第一高手嘛!又是人人称颂的大侠,由他保管再安全不过。」 「还是叮儿了解爹爹。」一阵长笑划过夜空而来,转瞬间,丁还的身姿已落在二人旁边。 「哇!」看到景况大变的白云庄,若非曲笛和丁叮就在眼前,丁还会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。「这是怎么一回事,满屋子机关……」 曲笛不耐烦地打断他的话。「老头子,你不会真白痴到将吸血大法带进白云庄吧?」 「丁某受武林同道重托,自然是要将这魔功随身携带,以免落入不肖人士手里。」 曲笛感觉满天的星辰同时砸下来了,打得他头晕眼也花。「你有没有搞错?都这么老了,莫非不懂匹夫无罪、怀璧其罪的道理?」 「魔功害人,若不仔细保管,难保哪天又要为祸人间,我自当尽力,这又有何错?」 「你有什么本事尽这份力,又凭什么只要你一个人去尽这份力?难道其他江湖人都是吃屎的,那少林的藏经阁不是号称天下第一守卫森严重地,怎么不放那里?让你一个老头子去为天下人尽心尽力?」 「你这说法太自私,天下人若都只想要别人出力,自己受惠,那天下何以为继?」丁还是老好人,也许到死都不会改变。 曲笛恨恨一咬牙。「总之,我只能告诉你,人性本恶,绝不可信。照你这种性情,白云庄大祸不远。你这该死的糟老头子,小爷……他妈的,师姊,妳立刻带师父将那劳什子吸血大法封入密室。我去把所有的机关都打开,从今天起,我们就一起龟缩在庄里做乌龟吧!」话落,他一个转身,开启机关去了。 曲笛真是好恨,为何这些好人都如此迂腐容易相信人?他们就不能对人性多一点点怀疑吗? 害人之心不可有,防人之心不可无。 第9章 像丁还这样一味地牺牲奉献自己,那不叫好人,那叫笨蛋。 丁还纳闷地看着丁叮。「臭小子是吃了炸药啦,火气这样大。」 丁叮小声地将近半年来曲笛的一言一行都告诉爹亲,巨细靡遗的程度让丁还差点睡着。 原来丁叮如此关心曲笛,连他以前一餐吃几碗饭、近来少吃多少,过去一天睡几个时辰、现在只剩几个时辰,茅房多久去一次……凡是与曲笛有关的,她都放进心坎里了。 难怪人家说女生外向!看样子丁叮是嫁定曲笛了,小小年纪已对曲笛关怀备至,满心满奇*书*电&子^书眼都是曲笛,将来长大了,她眼里还能放进其他男人吗? 丁还一边感叹着为人父将送闺女出阁的悲伤,一边缓缓开解丁叮:「这小子嘛,收他进门后,我上了一趟苏州,调查过他的身世来历,真的是挺可怜的。」他把曲笛的经历简略地说了一遍。「也因此,那小子一心怀疑别人,可三字经里不也说了:『人之初,性本善。』为父的相信,这世间好人还是多于恶人的,曲小子是杞人忧天了。」 丁叮松了一口大气,原来曲笛近来的改变不是心性大变之兆,他纯粹就是因为太关心身边的人了,才搞得自己神经兮兮的。 「听完爹爹的话,我总算放心了。我真怕师弟会不小心走上歪路,万一入了魔道,那可就是万劫不复了。」说着,她领着丁还进入新辟的密室封存吸血大法,同时也将机关封敌之道尽数解释一区。 然而曲笛万万没料到,灾祸并非外力所引起,而是自己人招惹进来的。 午夜时分,曲笛被浓浓的烟雾惊醒,眼见窗外火光冲天。 火,无边无际的火,烧得轰轰烈烈、似要连天都一起焚毁的火……他如遭电劈,童年惨境似走马灯般迅速流转过心头。到处都是人们临死前的惨嚎,但阎罗王最是残忍,命令一下,谁能不魂赴酆都? 只有那被留下的人……那被留下的人得独自品尝噬心蚀骨的滋味。 不!那种痛他尝够了,这回他万万不再做那被留下的人! 「师父、师姊!」曲笛尖声厉吼,如狼扑虎跃般冲出房间。 为什么会这样?他明明已经做好妥善的防备,是何方神圣,竟能突破层层机关闯进白云庄放火? 「师父、师姊,你们在哪里?」他心中的宝贝啊!他身边仅剩的两个可以称得上亲人的人,他费尽心思想要保护的对象,难道老天定要他再承受一次失去至亲的剧痛? 苍天待他何其不公,但是……银牙狠咬,他绝不屈服。 第一次惨剧发生的时候,他年纪小,没有力量阻挡,现在他已经不一样,拥有与昔年不同的能力了。 这一次他一定要保护好他的家人,谁敢阻碍,神来杀神、魔来屠魔! 「师父、师姊……」漫天的火光遮住了他的视线,将他的心熨烫得像烙铁那么炽热,都快冒出烟来了。 「曲笛,带你师姊走!」终于有人回应曲笛的呼唤了,是丁还;满面漆黑、白发散乱、一身布衣鲜血淋淋,他手里抱着似脱力而动弹不得的丁叮。 曲笛迅若鬼魅的身影一闪,来到丁还面前,伸手连点他胸膛数处大穴,为他暂时止血。「老头子,是谁干的?小爷一个一个把他们剁成碎肉喂野狗!」 叭地一声,这是丁还第一次打曲笛;只怕也是今生最后一次。 丁还笑得凄凉,那是英雄末路的景象。 「你不是他们的对手,带叮儿走,帮师父好好照顾她,同时毁掉密室里的吸血大法,妖物残害人心,绝不容再现人间。」他把丁叮交到曲笛手中。 「你自己老命都快保不住了,还管这天下、这人间要怎么样?」曲笛嘶吼,感觉喉头甜腥腥的,一口热血就要喷出来似的。 「大义之所趋,虽九死其犹未悔。」丁还至死无悔。 曲笛却无法不恨。「笨蛋!天下人有你女儿亲吗?有你这样只顾苍生,不顾亲生女儿的爹吗?狗屁大义,人死了,什么都没有,大义能当饭吃吗?」 「混帐,你圣贤书都读哪里去了?枉费我与叮儿多年教导,仍化解不了你心中的戾气。」 「小爷管它什么圣贤书,告诉我,是谁胆敢冒犯我白云庄,小爷要活剐了他!」 「你你你……」丁还浑身颤抖着,情绪的激动引发内伤加剧,一口热血喷出来。 「老头子……」曲笛嘴里骂丁还,心里其实比谁都关心他,否则,何必花那么多功夫与他浪费唇舌。 「丁还,交出吸血大法,饶你不死。」眼看着两人的争论尚未得出结论,数十道黑影如流星电闪扑跃过来。 「王八蛋,你们都给小爷去死!」曲笛抖手投出一粒黑球,划过夜空,竟无火自燃,霎时爆裂开来,喷出无数毒液、细针。 毒液沾肤立即见血,吮肉蚀骨,反应稍慢者,一刻钟内便成血水一堆。 细针绵软,却遇缝即钻,直入人心窝,教人尝遍百苦,方得一死。 来袭者见曲笛手段歹毒,不约而同煞住脚步。 曲笛要的正是这种结果,他天纵英才,这般奇巧暗器他研究了半年,也仅得一丸,吓唬人可以,但要尽歼敌人却是万万不可能。 曲笛得此良机,一手抱着丁叮、一手拖着丁还朝密室方向奔去。 此密室可谓耗尽曲笛心血,以青石砖、配合天然寒玉砌成,内外再浇以铁汁,保证水火难侵、刀砍不伤。 众黑衣人立刻反应过来曲笛是在虚张声势,纷纷急起直追,剑气如长虹划过天际,直奔曲笛三人而去。 丁还眼见剑气无情,立时挣脱曲笛的掌握,运起剑指抵挡。「你们先走!」 曲笛衡量丁还武艺高强,应可抵挡片刻,他不如先送昏迷的丁叮到密室,再回来助丁还脱身。 「老头,你保重。」说完,他又朝那些黑衣人怒吼。「你们这些狗娘养的,别以为蒙着面小爷就不知你们的底细,知道吸血大法由丁老头保管的有几人?有此功力与丁老头对抗的又有多少?你们现在就走,小爷保证不跟你们追究,否则,你们就指望老天爷劈死小爷吧!一旦让小爷逃出生天,必让你们毁帮灭派,永世不得超生。」 此刻的他披头散发、脸孔狰狞,直若厉鬼,竟让那些在江湖中打滚已久的老油条们心头一颤。这小子年纪轻轻,却阴狠恶毒至此,今夜非将他赶尽杀绝不可,否则后患无穷。 数十名黑衣人分成两波,一半向丁还追讨吸血大法,一半将目标转向曲笛。 但曲笛别的武功或许不行,轻功却是一等一,他为人最重性命不过,这逃跑的功夫自然是用尽心力在学。 一时间,十来名黑衣人都追他不及。 丁还更是大发神威。「休伤我徒儿!」 他双掌环扫,如太极样,似缓实急,往外一推,强劲掌风连白云庄的屋顶都掀起来了,更遑论那些黑衣人。 曲笛顺利将丁叮送往密室,他启动机关,密室门缓缓开启……「小子纳命来!」双柄柳叶刀带着寒风凄雪的冷意,直扑过来。 本已昏迷的丁叮被寒气冻醒,见着曲笛就要伤在恶徒手下,想也不想就扭身硬挺着接下刀。 「师姊!」怀中突然一空,曲笛大惊。 「走!」丁叮大叫,将曲笛踢进密室。 「不——」曲笛凄嚎。不该是这样的,不该啊!为什么这些人满心就只顾着他,也不多想想他们自己,他不要任何人为他牺牲,他不要永远都做那个被留下来的人啊! 丁叮挥手封住机关,密室门合上的刹那,她回眸见着曲笛惊慌失措的眼神,就像那三岁小儿一般。 她想起第一次在白云庄见到他,黑抹抹、一副营养不良的瘦小样;谁知洗干净了,却是个粉团儿捏就的可爱娃娃。 他穿着她童年的衣裳,却不显女气,小小年纪已有冲天之志。 初学天星步,他日日跌得鼻青脸肿,偏偏性子又倔,不肯低头向人讨教,她也只得佯装不知,费尽心思教他识字、读书。 他聪慧无比,经史子集看个两、三遍即可倒背如流,让她这做师姊的不知有多骄傲。 他打小就爱对她搂搂抱抱,一开始她还以为是他这个做师弟的爱撒娇,可随着时日增长,她渐懂男女情事,才知他原是对她一见钟情。 她不了解爱情,只知道跟着这师弟一起玩、一起练功、一起读书……那日子比起自己一个人时,不知快乐上多少倍。 她是真心恋着那些与他相处的日子,那生活中的点点滴滴。 今夜大火方起,她也是想都不想就直往他住的院落奔去,想保护他、想叫他赶快逃命。 偏偏那些黑衣人挡着她,她拚命砍杀,遥望他住的房间悄无声息,真担心他睡得太死,被大火烧着了。 她从来心慈手软,手下没沾过半点血腥,但今夜为了冲出重围去救他,她利剑斩下了两条人命。 但她毫不后悔、更无愧疚,她知道她无论如何一定要救他。 她的师弟啊!同食共居了四年余,日日夜夜的相处,亲亲爱爱更胜姊弟手足;她原以为这般滋味是喜欢,可如今……想到两人这一分开也许就是生离死别,再无重聚之日,她心头突然痛得有如火焚,两行清泪流了下来。 喜欢是这般强烈的情感吗?她不知道,恐怕也没机会知道了。 「师弟,只怕师姊以后都不能再照顾你了,你记得,要好好吃饭,别偏食,练功要勤、天冷了得添衣……」叨叨念念的都是一些生活中的繁杂琐事,但她却是怎么也说不够。 第10章 密室门终于完全合起,丁叮痛哭失声,想到今生可能再见不到曲笛,她心头滴血。 不够啊!她还没叮咛完呢!她还想再看他一眼,她还想多听他说几句话,她还想……但是所有的愿望都是空想,为了保护他,她狠心毁去密室的开启机关。 那密室里收藏玲珑门典籍,加上干粮、清水无数,曲笛在里头过个三年五载都不成问题。 况且她有信心,以曲笛之才,要修复开启机关不过是两、三日的事,费不了太多功夫的。至于外头这些蠢材,哼,凭他们想要闯过这些机关,先留下半条命吧! 生死关头间,丁叮也悟透了,一味的良善不是好事。狗被逼急了都会跳墙,何况是人? 她不再手软,引诱黑衣人绕到密室后头,掠进凉亭内,启动庄内所有机关,反正这些来抢吸血大法的都不是什么好人,或许多死几个,也是为天下苍生造福呢! 机关一旦开启,白云庄顿成龙潭虎穴,十来名黑衣人先后成为机关下的亡魂。 丁叮一边闪着机关,一边往打斗最激烈的地方跑去。 她要去救丁还,她那一生仁义,却总遭背叛的老父。 丁叮终究是小看了曲笛,不过一个日夜,他已修复开启机关,离开密室。 眼看黄昏落日,一如残血悬在天际,恰如此刻呈现在他眼前的白云庄——一座桃源仙境被大火焚成废墟一片。 他面无表情,心似刀割,一寸一寸搜寻着这成烟灰一片的庄子。 他在找,找那心中的宝贝。不放过任何一个小地方,从日落搜到天黑,再从天黑找到天亮。 他找得仔细,但心头却不停祈祷千千万万别让他找到任何一个宝贝。只要不见尸首,就有那万分之一的生存希望。 无数的陷阱里躺了十数名被烧得焦黑的尸首,他却没兴趣收埋他们。 不是他残忍,而是这些人根本不值得同情,连死后入土为安的资格都没有。 曲笛最后的脚步停在一具被斩去手臂的尸首边,一眼就认出这具尸骨不是旁人,正是丁还。 原来,只要将一个人真真正正地放进心里,哪怕那人被烧成灰,也是认得出来的,这话一点都不假……历经一日夜的搜寻,两个宝贝,他找到一个,另一个却下落不明,或许有幸逃出生天,或许真的死无全尸,连找都找不着了。 但曲笛宁可相信丁叮还活着,那么好的一个姑娘,老天爷怎么忍心让她年纪轻轻就死去?他从来不信神,但此刻为了丁叮,哪怕是神、是佛、是魔、是妖,只要能护住丁叮平安,他都愿意去信。 「你说,大义之所趋,虽九死其犹未悔。而今,你真的不悔吗?」 他弯下身,捧起丁还尸骨,来到丁还生前最喜欢饮酒赏景的小湖边,徒手挖苦泥地。 「你为天下人半生奔波,得到什么?妻子枉死,女儿下落不明。如今你死了,天下又有几个人会记住你今日所做的一切?」 他挖得十指迸裂,鲜血淋淋。「你说人性本善,只要善加导引,天下是不会有罪恶的。可是你导引了一辈子,又导引出什么?白云庄的机关除了你、我、还有师姊,再无人能破解,那些黑衣人若非得你信任,引之入庄,又怎么可能在庄里杀人放火?」 他指肉模糊,烂成一片。「你信任那些人,那些人拿什么来回报你的信任?你说我冥顽不灵,可师父啊!你这一生不也是顽固过了头?」 曲笛小心翼翼捧起丁还的尸骨,放入泥坑内,以双手捧土,慢慢地将泥覆在那焦黑的尸体上。 会赖上丁还,也许真是天意,也或许他打心里就爱这样的蠢好人。炎凉世态,这样的人好少好少……他想跟着丁还,想练好功夫,想把白云庄变成铜墙铁壁般坚固,好保护这样的笨好人。 奈何苍天无眼,好人总是没好报,反不如那边一恶人活得逍遥快乐、享尽荣华富贵。 「对不起了,师父,曲笛有负你教诲,自此别后,我必当穷搜天下寻找师姊下落,这需要庞大的势力和金钱,所以今后我行事再不会遵守任何正道规矩,哪怕两手血腥,只要得到足够的力量助我寻找师姊,我都会去做。倘若让我知晓师姊已然命殒,我必让那些恶徒血债血偿,然后……」 埋好丁还,他在坟前磕了十几个响头,直磕得头破血流,满面鲜红。「师父,如果你看到师姊,记得捉紧她,上穷碧落下黄泉,徒弟一定会去找你们,到时,嘿嘿……我可不再喊你师父,要改叫你岳父了。今生今世,无论生死,我曲笛是娶定丁叮为妻了。」 他双眼通红,死瞪着顶上蓝天,原就死倔的个性,在这一刻更是发挥到极点。 「若是娶不到丁叮,我曲笛誓不为人!」 第六章 虽然知道在白云庄附近找到丁叮不太可能,但曲笛仍然不死心地在这废墟一般的地方又待了一年,山上、山下,一寸土地不漏地又找了一回。 这一年里,他除了找人就是练功,没日没夜地找、没日没夜地练。 这一年,他满十八岁了,但看起来却像三十五岁那样阴沉。 这一年,他原本漆黑如夜空的发色,变成带着银光般的灰黑色。 这一年,他嗄哑的嗓音也因为成长完毕而变得低沉浑厚。 他过了一整年没有变化,完全只有黑色的日子。 终于,他死心了。他确定在这山上是找不到丁叮了。唯一值得庆幸的是,他也没有找到任何一具女性尸骸,这证明丁叮存活的机会很大。 满十八岁的这一天,他走到了还的墓前道了声再见,决定下山一边寻思报仇的方法,一边寻找看看有没有丁叮的消息。 虽然天下很大,虽然他只有一个人,哪怕要寻上十年、百年,只要他不死,他就一定会持续不停地找下去。 他下山的第一站就是苏州,这里是昔日江湖风波扬起的中心点,他有预感,可以在这儿找到一些线索。 当然,正因为苏州府是吸血大法事隔多年后再度出现的地方,所以他在这里现身也很危险。 毕竟,那夜黑衣人血洗白云庄时他露过面,如果他们认出了他,恐怕第一个小命不保的就是他。 不过为了更有效率地找到丁叮,哪怕是火坑,他也跳了。他在赌,那夜他泥灰满面,青春年少,如今,他灰发童颜,年龄难辨,会有多少人记得他、认得他?但愿没有。 隔了那么久,再度回到生养他的地方,空气依然熟悉、环境照样眼熟。 「嘿!」曲笛居然在城门口就遇上一个摸人钱包的扒手,技巧真是……一个字——差。 「小贼,也不看看本大爷是谁,敢往我身上下手!」他两指轻拈,对方手中的细薄刀片落入他掌间,竟在那五指上跳起舞来。「告诉你,在苏州城里,老子号称掏包的老祖宗。」 把那扒手戏耍一遍,顺道摸走了对方今日所得,居然只有二两银,唉,收获这么少,真是丢尽扒手的脸。 他顺手将钱放入口袋里。「这就当我教你一堂课的费用,下次找肥羊,记得眼光好一点,要知道,不是每个人都像老子这样有良心,只拿你的钱,而不剁掉你那只狗爪子。」 不过他这种行为好像叫做抢劫吧,这样算有良心吗? 可谁教白云庄里各式秘笈、宝剑、珍奇物品众多,独缺银两呢?他要进城,那城门守卫可不收珍珠玉石,他身上一文也没有,只好向别人「借」喽! 顺利交了入城费用,他走上大街,就见人潮似水,笔直往同一个方向流去。 「这是怎么一回事?元宵迎花灯?都三月了,花灯早撤了吧?」反正他一时也还想不出到哪找丁叮,就跟着人群去凑热闹吧! 他一路走,一路看,直入朱雀街,却见万头揽动,一个偌大的比武擂台立在街心中。 此时,擂台上正有两个男人在打斗,那武功看在曲笛眼里真是……好烂。 眼见没啥儿看头,曲笛正想离开,但脚步却被一段话给吸引住了。 「唉,想当年要不是我家老爹坚持要我十年寒窗苦读,期待一朝金榜题名天下知,现在上台争取千两黄金的就是我了。一千两啊,哪怕我做五十年县令也挣不了这么多的钱啊!」这是一个酸书生的叹息。 听了那话,曲笛脑子飞快转动起来,要找丁叮、要替丁还报仇,单靠他一人要完成可说是极其困难。 但如果他手中有一笔银两,再有一票忠心耿耿的属下,那么……大事可成矣。 当下,他有了决定,他要夺得这擂台主的宝座。 待上头两个年轻人分出胜负,曲笛身若流云地飘上了擂台。 「这位兄台有礼了。」他躬身行礼的同时,一记指风点向青石搭就的比武擂台,自他的脚边开始,青石擂台裂出一道细缝,直接从对手的双腿间划过,整座擂台就这么转瞬间,被一记指风划成两半。 原本的胜利者见曲笛上台就露出这么一手,脸色顿白,想他练拳也有二十余年,从没见过如此诡异的功夫,如若曲笛将矛头指向他……一个寒颤让他飞也似地逃离擂台。 台下有自知之明的人,见曲笛功力高深若此,自觉难敌,纷纷离去。 而那没有自知之明,或心高气傲非比个高低不可的人,也在曲笛阴狠的手段下伤筋断骨,不过半个时辰,青石擂台被鲜血浸润成红色。 这会儿,再没人敢上台挑战了。 所谓比武较量,多半点到为止,谁像曲笛,一出手就是最歹毒的招式,与他交战者,全都是直着上来、被抬着下去。 第11章 台上就见他灰黑色的长发飘飞,衬着那俊美面容,带出丝丝寒气,让春暖花开的三月天平空添了几点冷意。 他站在血红色的青石擂台上,双目环视台下诸人,淡淡的笑容恰如方化未化的春冰。「请问诸位,可还有人愿意上台给小弟一点指教?」 那些人看他身上的蓝色布衣洗得泛白,干净得纤尘不染,相反地,他的脚下却染了层层鲜血。那模样说多恐怖就有多恐怖,当下,余留下来看热闹的数百民众尖叫而逃。 不过片刻,擂台方圆十尺,只留下几只被踩掉的鞋子,却是半个人影也不见了。 这时,一个老管家欢快走上擂台,向曲笛长长一揖到底。「恭喜姑爷、贺喜姑爷,请进王府,老爷和小姐正候着您呢!」 曲笛登时呆了。 王敏,号称苏州第一美女。十指纤纤,面如桃花,肌肤似玉,不笑的时候,清灵雅致似临江水仙,一旦勾起唇角,星眸含醉,却又此牡丹娇艳三分。 她可以说是曲笛十八年的人生中看过最美丽的女人,就连他心底念念难忘的丁叮,比起王敏也逊了三分。 当曲笛被老管家引进王府,见过王家老爷子,再见到王敏,他才知道原来今天这场比武不是一般的武功较量,选的是王家的女婿,挑的是将来要继承王家产业的二把手。 曲笛年幼时就曾听闻这王府是苏州第一名门,王家的长女入宫封贵妃,兄长封国舅,父亲因不愿为宫,封称号为逍遥侯。 但他从未听说王家还有第二个女儿啊! 别问他怎么对王家如此熟悉,那还真是巧呢!昔年火烧破庙的恶霸,正是王家的好儿子、当今的国舅爷,王纷。 当年王纷对他可是恨不能食其肉、啃其骨的,而命运居然这样捉弄,让王府意欲招他做女婿。 曲笛看看那低垂螓首,嘴含羞怯笑容,眼底却冰霜一片的王敏,再瞄一眼笑得像尊弥勒佛的王老爷。 外地人也许会被王老爷这副慈祥面容所骗,奈何曲笛却是苏州土生土长的,早知这姓王的一家子是如何蛮横恶霸,任王老爷百般示好,他是半点也不领情。 他淡淡地笑着。「只怕小可要辜负老爷的美意了。小可上台之前,只知赢了擂台可得黄金千两,却不知得与贵府千金联姻。小可本为金银而来,这亲嘛,很抱歉,恕小可无法接受。」 闻言,王老爷也不恼,仍是笑得和蔼。「莫非曲公子嫌弃小女难登大雅之堂?」 曲笛摇头。「贵千金貌美无双。」奈何王敏不是他心目中的「她」啊! 「那曲公子因何不愿联姻?可知你一旦入赘王府,莫说金钱、美人双得,那权力、富贵更是逼人而来,曲公子真不动心?」 曲笛相信,以王府在官场上的势力,一旦他成为王府的女婿,随便弄个七品宫儿当当,那是不成问题的。 若他不想为宫,去经商,王府偌大产业,也够他发展出一片滔天势力。 再加上王敏这样容颜如花的女子,是男人,谁不心动? 但是—— 他脑海中转起了在白云庄里的点点滴滴。 「师弟,你要每天洗澡啊!怎么可以说洗澡伤元气?不洗澡才会生臭气呢!」 「师弟,小孩子不可以喝酒的,喝酒伤身体。」 「师弟,不要偏食,会长不大的。」 「师弟,天冷了,记得多添件衣服。」 丁叮,他好想她!多希望两人在白云庄的生活可以长长久久,直到两人头发白白、脸皮皱奇皱的,还是可以手牵手,一起在那树林里散步。 可如今一切皆成泡影,都是那些该死的黑衣人,那些满嘴仁义道德的伪君子,他一定饶不了他们。 情不自禁地,他眼眶溢出热气,只得暗自运功抑住波涛翻腾的心绪。 他努力维持轻淡的浅笑。「王老爷,无论小可对你的提议有多动心,也是有心无力啊!小可习练的是一门阴寒功法,这功法嘛……嘿嘿嘿,是不能亲近女色的。」他宁可把自己说成太监,也不愿亵渎了心目中的女神。 砰地,王老爷大掌拍桌,终于翻脸。「你不能近女色,还来打我王府的招亲擂台,这是故意与我王府过不去吗?」 「王老爷莫怒,小可今日方进苏州,不知贵府今日摆的是招亲擂台。所谓不知者不罪,况且,嘿嘿嘿……王老爷,以小可的武艺,你不认为我正是贵府摆出擂台欲拔擢的人才?」 王老爷眼珠子转了两转,挥挥手,先让王敏离开,复令下人清场,独留下空旷的大厅和曲笛四目相对。 「你是何人,来我王府意欲为何?」 「王老爷,这一切真的只是巧合,小可名唤曲笛,久历江湖,途经苏州盘缠用尽,这才去打擂台。至于为何提出小可比谁都合适你的说法……嘿,江湖走久了,谁没有几分识人的眼力,恕小可直言,王老爷面白无须、鼻翼丰润、人中绵长,分明是大富大贵之相。至于那位王姑娘,美则美矣,却是薄福贱命,她的出身不离歌伎、舞伎之流,断然不可能与王老爷有任何血缘关系。可王老爷却要为她招婿,又开出优厚过人的条件,因此小可妄自猜测,你要的只是一名武艺高强的人上,至于是否要娶王姑娘,那就另当别论了。」 王老爷低头沉思片刻。「你真的不能亲近女色?」 「您老自可派人验身。」武功练到极处,缩阳也不是问题,曲笛才不怕人查。 「你年纪轻轻,却有如此高深的功力,为何会落魄江湖?莫非有什么不可告人之事?」 「王老爷,嘿嘿嘿,我们都是追求实际利益的人,就不讲那么多场面话了。这江湖嘛……要在这里赚大钱,说简单也很简单,说难也颇难。最根本要求的就两样东西,金钱和人脉。有了金钱,人脉自来,这手底下有了人,要寻找赚钱的良机还会难吗?你看小可的外貌,认为小可今年几岁?不不不,你也不必猜了,我直接告诉你,小可今年十八。你也别奇怪我怎么练十八年的功,足可顶别人六十年的努力;小可的师父是宫里退下来的老太监,自然传给小可的就是武林中排行前三名的魔功之一,葵花宝典。」 王老爹差点昏倒,这世上真有人肯自残身躯去练那葵花宝典?哪怕葵花宝典素有「葵花在手、天下我有」的传言,但要一个大男人自宫去练这等武学,也是丢尽祖宗十八代的脸吧? 「王老爷一定很疑惑小可怎肯练这等魔功吧?」曲笛深谙鼓动人的方式,一条舌头就像那最毒的青竹丝一样,笔直咬在王老爷心上,让他既痛,又舍不得放掉这样一件好武器。 「小可是个弃儿,您老认为一般的武林大派会收我这样的人吗?正派中人最讲究的就是门户之见了。如小可这般的出身,能投身的只有那些绿林黑道、魔宫邪派。而武林中有三大最易速成的魔功,其中吸血大法得靠吸食精壮青年的精血加深功力,阴阳神功则是吸化他人的内力为己用。练这两种魔功者,算是损人来利己,害的人多了,自然不会有好下场,全都被那些所谓的正派人士围而歼之了。独葵花宝典,习练得法,十年内可登一流高手之列,又因残的是自身,哪怕为天下人所不齿,只要我不犯忌讳,谁能奈我何?至于旁人笑,也只是笑在心里,面对我,他们敢笑吗?实力才是真正重要的,而且我又没有把柄落入那群日日口呼道德的人士手中,他们想灭我都没借口。如此算来,我还是大占便宜呢!」 王老爷也是个精明的生意人,听到曲笛的想法,暗喜自己捡到宝了,真是知心人啊!他送女入宫,外人笑他卖女,可他也从一介商贾晋升为皇亲国戚,这笔买卖能不划算吗? 这一刻,他已认定了曲笛。 「你不娶敏敏更好,那丫头可花了我千两白银才到手,我也不想便宜了别人。至于你……你很合我的胃口。这样吧!以我的势力,给你弄个小小七品官做也不是问题,不过我更希望你留在我身边,好好辅助我,让我在有生之年,为王家的富贵立下千秋万代的基矗」他会想找帮手,就是因为很多事情周旋不来,偏偏儿子又不争气,才思索着收个义女,再招个义女婿以为臂膀。 「当然,我可以给你相对的报酬,你想要什么?金银珠宝?更高深的武学?还是入宫做内侍?不管是哪一样,我允诺将来都能满足你。其实我更建议你入宫,以你的资质,大内总管的职位肯定跑不掉,这可是个见官大三级的好位置啊!」 「入宫嘛,我暂时没那打算,这天下我还没看遍呢!过几年再说。我在江湖上流浪了十八年,也有点腻了,现在学学怎么做个富家翁,倒是个不错的选择。」曲笛没有直接要钱,但富家翁也是有钱才做得起来的。同时,他也在拐着弯儿告诉王老爷,他只对赚钱有兴趣,无意于权势,以减轻王老爷对他的忌惮之心。 王老爷很欣赏他这种优雅的狡猾,这才匹配得上王府这种官尝商场两得意的人家。「很明智的决定,你不会后悔的。」 曲笛呵呵轻笑,心里暗自冷哼:当然啦!我不会后侮,但你绝对会后悔莫及。 这回王老爷可真是亲自开门,引进了一头凶猛的大老虎。 王敏……其实不姓王,她甚至根本没有姓。她也是个弃儿,正如曲笛所说,歌伎出身,花名就叫敏敏。 但她不是普通的歌伎,她原是宫里御教坊最有名的歌伎。若非数月前不小心得罪了王贵妃,也不会落到今日的田地。 第12章 她心里恨死了王家人,无论是那个仗势欺人的王贵妃、这个拿她当物品卖的王老爷,还是那位成天打她歪主意的王纷。 她多想将这一家子尽数铲除了,可她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,又有什么办法? 曲笛打赢擂台的时候,她曾希望幸运之神眷顾她,让这个本领高强、俊秀无俦的男人成为她最坚实的依靠。 但曲笛一口就拒绝了她,难道她真如此不堪? 坐在铜镜前,她凝视着镜中那如花美颜,曾受万众瞩目,如今却……「难道是我老了?还是变丑了?为什么他不要我?还是……啊!」叹息到一半化成了惊呼,因为她在镜中看到了另一张面孔,正是曲笛。 「你怎么进来的?」门窗紧闭,他却如鬼魅般出现,莫非……她娇颜顿成一片惨白。 「姑娘莫慌,小可有影子,不是妖物!」曲笛笑着,却不再是上午那睥睨天下的讽笑,而是那种柔若春水的温暖微笑。「姑娘之所以没发现我进来,是因为我身法迅速,而姑娘却心不在焉。」 她想起他白日里打擂台的英勇之姿,像极了青莲剑歌里描写的剑侠——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 原来这些诗词没有吹嘘,江湖上实有无数高手,奈何……她不禁黯下面容。「公子白日已拒绝小女子,今夜又为何寻上门来?难道以公子之勇,也是恃强凌弱之辈?」 「非也、非也。」曲笛依然唇含浅笑。「小可来只为两件事,第一,我拒绝姑娘非因姑娘之罪,实在是小可心中早已有慕,不敢亵渎姑娘……」 她抢口急道:「我不在乎为妾。」 「姑娘何苦轻践自己,以姑娘的芳姿才华,为何甘于屈居人下,而不愿做那人上人?」 她娇躯轻颤,一双魅若秋水的明眸漾满雾气。「人上人?说得容易。我有什么能耐?写写诗、绘绘图、弹唱几首乐曲……这些能耐连我自己都保护不了,还谈什么做个人上人?」 「想那王纷,大字不识几个,一肚子草包,不过有幸投了个好人家,便能横行半个天下。如此姑娘还会轻视自己之才吗?」 「我没有那种好运投生在好人家,没有一个贵妃姊姊、一个逍遥侯爹爹,我除了受制于人,还能怎样?」她不曾骄傲过吗?她年轻貌美,才华绝世,礼乐射衔书数,六艺精通,昔年皇后犹在时曾言,以她之能,若身为男子,必是鼎甲之材,对她百般怜宠。 奈何皇后弃世后,王贵妃独霸后宫,她从高高的凤凰枝上摔落,变成一项供人买卖的物品。 她再如何骄傲,也在这一关又一关的艰困中被磨消了。 「那是因为姑娘没有利用自己的优点,一味只想寻个依靠。妳说服自己看开了,顺应潮流过活,奈何妳心里又不甘心,于是妳长吁短叹,每每心神不宁。」他自顾自坐到桌边,倒上一杯茶,悠然轻啜。「姑娘也许该换个想法了,这世上没有永久的靠山,人生在世,唯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。而这便是我今夜来寻姑娘的第二个原因。」 也许是因为曲笛容貌生得太俊美,或者他的话声太醉人,也可能是他太擅长蛊惑人心……敏敏听着他说话,胸膛撞得厉害,体内有一股热气不停地流窜、累积。 这一瞬间,曲笛仿佛变成太阳,笔直撞进她阴暗的人生,为她指点出一条明路。可是她又有点不太敢相信这世上有如此好事,天上也会掉下馅饼,还是砸在她这种出身的人头上? 「我……我不明白你的话,你……或许你该走了……」 「姑娘不必怕,我对妳没恶意,更有甚者,我们还可能成为好伙伴呢!王纷欠我一笔血债,当年我还只是个孩子,无力讨债,但孩子总会成长,小乞丐有一天也会变成一只大老虎……妳了解我的意思了吗?」 原来他是来找王家晦气的。敏敏情不自禁走近曲笛身边,捉住他的手。「你有什么办法,告诉我。王家目前权倾朝野,气焰逼人,我们……」 曲笛打断了她的话。「看事情不能只看眼前,妳看那皇帝老爷多大年纪了,还能坐多久龙位?王贵妃的气势又能维持到几时?王老爷年岁也高了,至于王纷,草包一个,更加不足为惧,难道姑娘还怕这些人?」 敏敏想起了皇帝,她离宫时皇帝已病倒,传闻现在是太子在监国,一旦旧皇驾崩,新皇登基,向来目高于顶、得罪人无数的王贵妃,其下场不言可喻。而依仗着王贵妃的权势而横霸朝野的王家,那最终的结局又能好到哪里? 天哪,她居然会害怕这样的人? 「我原以为自己聪明,想不到却愚蠢至此。」 「送姑娘四个字——自立自强。」曲笛依旧是那么淡淡地笑着。 敏敏回味着他的话,静思片刻,那一身的轻愁似朝阳下的露水,迅速蒸发,代之而起的是光明与自信。 「那么也请问公子,我们就坐视事情『慢慢』演变吗?」她特意强调「慢慢」两个宇。 「岁月是一项残酷的磨练,所以老年人的精气神必不如年轻人,而同样是年轻人,一个被酒色掏空身子,另一个却日日苦练强身,姑娘以为这番比较之下,谁会活得久?」而他自有万般法子,让「岁月」、「酒色」更加残害某些人的性命。 敏敏听出他的言外之意,定下了心神。「我明白了,多谢公子一番良言,小女子知道日后该如何过活了。」 也就从今夜的恳谈开始,日后遍布大江南北的情报组织「灭天」有了雏型,并且在百年内独霸朝野。 第七章 三年的时间说短不短,说长也还好,但已够很多事情演变;比如:王府的消失,取而代之的是苏州有名的天宝坊,专营天下奇珍。 曲笛迈着方步走进城里最大的客栈——富贵居。 「曲老板。」四周人群纷纷向他拱手为礼,尽管心里对曲笛多所不齿。 他借着打擂台进了王府,受到王老爷重用,却唆使王老爷利用皇帝丈人的身分独霸盐市,让王府财富在短短一年内,暴增十倍不止,因此也引起了无数仇恨与怨言。 导致老皇帝死后,新皇一登基便下诏书让王贵妃做了先皇的陪葬;王老爷为逃避新皇的迫害,抢先自尽;王纷被捕下狱,经大理寺审查,翻出一条条杀人放火、欺男霸女的恶行,被判腰斩。 王府一门死绝,偌大的家业全都便宜了曲笛和敏敏……噢,她现在不叫敏敏了,她给自己取了一个新名字,叫曲敏儿。她对曲笛的心思全在那新名字上头,奈何曲笛心底早住了人,是没有半块方寸之地容得下她了。 全苏州的人都知道,曲笛侵吞了旧主子的家产,可他手段阴狠,本身武艺更是超绝。所以哪怕人人都耻于与他交谈,但一看到他,还是得抑住心底的愤怒,乖乖行礼问好。 就像曲笛当初和王老爷说的一样,哪怕天下人都在心里骂他,又怎么样?他不痛不痒。相反地,他非常享受眼下手中的权势与富贵。 他淡笑着与周遭人一一回礼,缓步上二楼包厢。 包厢里已经坐了三个人,显然正等着他来。 「曲老板,好久不见,近来安好啊?」曲笛一进门,一个白胖矮子立刻笑嘻嘻起身行礼。 「托福,托福。曲某看张老板、江老板、刘老板面泛红光,应当也是财源滚滚、人逢喜事。」曲笛拱手还礼。 三位大老板不约而同尴尬一笑,做生意嘛,赚大钱自然是第一要紧。但曲笛贺他们人逢喜事,分明是知道他们又都纳了新妾,唉,早听闻天宝坊主人曲笛消息灵通,想不到连这等私密事也瞒不过他,果然是个厉害人物。 「三位老板何须介意,这英雄本『色』嘛!娶妻纳妾是好事,还怕人知道吗?」曲笛往怀里一掏,摸出三只白玉瓶,在三个老板面前各放一只。「曲某小小薄礼,谨祝三位新婚志禧。」 三位老板心里的疙瘩立刻尽消,内行人皆知,天宝坊除了专卖天下奇巧珍宝外,也卖一些有趣的玩意儿,比如眼前这三瓶「春风玉露丸」。 这可不是一般下三流的春药,仅供人春风一度;而是真正调理男人身体的妙药,使其由内而外达到圆融平和的境界。倘使常年服用,不仅于闺房一事雄风无限,还可强身健体,延年益寿,称之为仙丹也不为过啊! 就可惜了,这春风玉露丸太贵,一丸就要黄金百两,哪怕是巨富之家,也无法日日眼用,大概就只有当今圣上有这本钱天天拿它当糖球吃。 曲笛以此为礼,比送上什么奇珍异宝更让三位老板欢喜。 「曲老板果然是个妙人。」刘老板大笑,收起了白玉瓶子。「曲老板大老远把我们邀来,又送这么贵重的礼,应当不是特意恭贺我们纳妾吧?」 江老板同时也抢过一只白玉瓶。「曲老板有什么要求尽管说,只要江某办得到,断无问题。」他耍了个小手段,事先说了,曲笛的要求他办得到就做,就算到时来上一句「恕江某力有未逮」,曲笛也拿他没办法。 只是曲笛并不在乎这小小心计,他从来也没想过对他们提出任何要求,不过是想藉由此次的会面,布置他接下来的行动而已。 「呵呵呵,三位老板何必紧张?曲某不过是听闻六年一度的华山论剑将在两个月俊举行,这武林盛事嘛,参与者众,必有许多商机,曲某不才,想分杯羹。但众所皆知,华山方圆百里俱是江、刘、张三位老板的势力,想上华山做生意,必得经过三位同意,这才邀三位前来一聚。 第13章 」 张老板就不懂了。「曲老板,你专营的是天下奇珍,这武林大会……参加的人是很多,可能做的不过是些住宿,饮食、服饰、马匹之类的生意,这些都不是你擅长的啊!」 「张老板,这天下奇珍,也包括不世名剑吧?天宝坊近一年来也搜罗了不少天下宝剑,如太阿、鱼肠、青冥……等七口,于是想藉由这次的华山论剑小小发笔财,还请三位不要介意。」曲笛笑答。 三位老板互视一眼,曲笛做的生意跟他们的完全搭不上边,也不侵占到他们的利润,让他参一脚也无所谓,不过……「曲老板,这一点小事,你自己做主就行了,你这样花这么大的本钱,也太客气了。」江老板拍了拍怀里的白玉瓶说。在他想来,三颗春风玉露丸就值三百两黄金,至于那些剑卖出去的利润……恐怕还高不出这个数字。 「曲某不敢与三位说假话。这剑嘛,对真正识货的武林世家来说,是可以当作传家宝的,一口卖他们千两黄金,他们也会争着要,所以利润绝对高。当然,曲某在三位的地盘上发财,也不会亏待三位,这收益的三成就让三位平分,如何?」 那三个完全只在商场上打滚,不了解武林事务的老板真的呆了,什么剑这么了不起,柄柄价值千金? 可曲笛开出的条件又很优渥,他们没道理不接受!当下,四人欢欢快快签了合同,叫了满桌酒菜,开怀畅饮起来。 曲笛不停地向他们敬酒。「三位老板不弃,曲某先干为敬,这笔生意还请三位先替曲某多多宣传,能让更多江湖人知道,这宝剑的价钱才能抬得高,到时……呵呵呵……」这会儿,他就像一名真正的好商,谁也不知道在他那张欢笑的脸皮下,藏着山高海深的恨火。 就让所有的武林人士都来抢这些剑吧!越多人抢,江湖就越乱,越不会有人注意到他就是昔年白云庄的漏网之鱼,他便越有机会找出当年火烧白云庄的主谋者,他要那些人血债血偿! 四年了,他已经过了一千多个没有丁叮在身旁的日子,时时刻刻都像被烈火炙烤着身子那般疼痛,他受够了,也绝望了。 完全的孤独与彻底的寂寞快将他逼疯了,他差不多可以确定丁叮不在人世了,那么他还活着做什么? 在这世间仅剩一件事值得他浪费心力去完成——那就是为丁还和丁叮报仇。待得所有仇人尽皆伏诛后,他就要上穷碧落下黄泉去寻找那心中的宝贝了。 江、刘、张三位老板都是滑得出油的人物,自然听得出曲笛的话中意,这拍卖会的名声打得越响,宝剑就会有越多人抢着买,卖的价钱越能抬得高,他们能得到的利益就越多了。 「好好好。」三个人拍着胸口向曲笛保证,定将这场宝剑拍卖大会宣传得人尽皆知。 四个人直吃喝了一个时辰才迈着摇晃的脚步下楼,喝得最醉的江老板还差点一脚踏空阶梯,从楼上滚下来。 「啊!」楼下,一对正准备上来的男女吓了一跳,女子惊呼一声。 曲笛一双眼珠子就此定在那女子身上不动了。 丁叮!他大吼,以为自己叫出声了,但事实上,他紧张得全身僵硬,喉头不过发出了一些嗄哑声。 他一箭步冲到那对男女面前,盯着那女子瞧,那美丽的容颜一如他这四年来日思夜想的对象。 想起他们分别前最后一面,她舍身救他,在密室门合上的瞬间,她含泪的叮咛——「师弟,只怕师姊以后都不能再照顾你了,你记得,要好好吃饭,别偏食,练功要勤、天冷了得添衣……」 当时,她的神情比风柔、比云软,无尽情意化作春水,点点渗入他心扉。 不知道多少个夜晚,他耳畔回荡着她的话,每每从睡梦中惊醒,双手在空气中猛抓,想要挽回那已然发生的悲剧。 但事实就是事实,满腔恨火直烧得他心头生疼,银牙紧咬到快流出血来。 她不知道,他根本不愿独活,哪怕要被碎尸万段,只要能跟她在一起,他都觉得那是人间至乐。 天下最悲哀的是什么?对他而言,那是目送自己喜爱的人一一入了黄泉,而自己却被留了下来。 偏偏他身边尽是这样的蠢蛋,幼年时的那群乞丐、及长后的丁还和丁叮全一个样。他们这样拚命救他,到底有何意义? 所有他亲近的人都死光了,独剩他一人于世间,他会快活吗? 不,没有丁叮,即便让他天天锦衣美食,他都觉得人生是一片阴暗,如地狱般凄寒。 「你是谁?为何这样看着我的未婚妻?」那男子被曲笛含带侵略性、独占意味浓厚的眼神激怒了。「忘忧,妳认识他吗?」 那女子纳闷地看着曲笛,心头咚咚乱跳。他是谁?她搜遍记忆也想不出来,但是他眼底的惊讶、悲恸却让她心生不舍,她居然有股冲动想伸手抚平他眉间的皱折「忘忧?」那男子又问了一句。「妳识得他?」 女子咬咬牙,强忍住将曲笛拥进怀里,轻轻安慰他的冲动,缓缓摇了摇头。 曲笛只觉得胸膛好像被一块巨石砸中,火炙般的剧痛焚遍全身,一股甜腥直冲喉头。 丁叮不记得他了?她成了别人的未婚妻了?怎么可能,他不信,他无法相信。 「曲老板,我们快走吧!」江、刘、张三位老板似乎识得那男子,拉着曲笛快步离开富贵居。 曲笛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天宝坊的,他脑袋一片混乱。 他找到丁叮了,但他还是被抛下了,依旧是独自一人。 难道这就是他的命运,注定一辈子的孤独? 「丁叮、丁叮、丁叮……」他茫然若失,下停呢喃念着这两个字。 店里的客人、员工,看到向来以精明狠辣著称的曲笛忽然得了失心疯,俱皆慌乱起来。 直到有人去通知曲敏儿,才由她出面安抚了浮动的人心。随后她从送曲笛回来的三位老板口中得知今日发生之事,心下立刻有了盘算。 在曲笛的日夜熏陶下,曲敏儿已不再是三年前那毫无主见、任由命运推着往前行的弱女子。 她学会了心机,学会了手段,学会了利用自己的本钱和命运搏斗,以争取自己想要过的生活。 如今她是曲笛的左右手,因而知道了曲笛许多秘密。当然,这些秘密不是曲笛告诉她的,只不过曲笛让她掌管他手下最大的情报机构——「灭天」,每天处理那么多情报,曲笛的来历与他深藏的心事,自然也不是秘密了。 但她从来不说,也没特意向曲笛求证,就当自己不知道。曲笛不喜欢人家探查他,她不愿惹怒他,于是把满腹的秘密藏得深深的,甚至欺骗自己,她从来没发现过那些东西。 她晓得,倘若有一天曲笛千方百计调查的线索浮出海面,很可能,那便是他俩缘尽之时。 她一直祈求那一天晚一点到来,然而……时间还是到了。 从曲笛失魂落魄回到天宝坊那刻,她清楚,她能跟他在一起的日子不长矣。 从送曲笛回来的三位老板口中得知曲笛今日的全部行踪后,她细心留意,着人凋查,很快,完整的情报送到她手中。 但是她捏着那张纸,实在不想给他,如果那个叫「丁叮」的女人永远都不出现,她会有机会陪在他身边一辈子的。 可是曲笛怅然若失的神情让她心痛,她不想失去他,却更不愿见他心伤;看他难过,她比他更悲哀。 她抱着绝望的心情,将那份情报送到他面前。 然而,为丁叮伤透心的曲笛并未发现曲敏儿的举动,除了口里呢喃念着「丁叮」的名字外,一点都没有注意到她。 曲敏儿闭上眼,两行泪水滑了下来。得到这份情报后,她偷偷地去看了那个让曲笛魂萦梦牵的女子。是很漂亮,却也比不上她的娇颜倾城,为什么他偏偏就是爱那个女人? 难道这就是人家说的缘分?她与他就是有缘无分,而那个女子和他却是幸运的天生一对。 她心如刀割,开口缓缓道:「忘忧,不知其真实姓名,四年前为御史柳怀犀所救,柳怀犀对她情有独钟,推却先皇赐婚,坚持要娶她为妻,因此遭贬。至新皇登基,再获重用,今朝南下苏州,表面上是光荣返乡祭祖,迎娶忘忧为妻,但传言他另负机密任务,然而无人知其所以。」 曲笛瞬间回神,茫然呆滞的眼珠子灵活转动起来。 忘忧?丁叮为什么改名忘忧?不知其真实姓名,也许是她自己都忘了呢!那夜白云庄惨剧,烈焰冲天、血溅三尺,丁叮想必也受伤不轻,丧失记忆也是有可能的。 如此丁叮不记得他,并且将成为别人的未婚妻一事,便都有了解释。 「哈哈哈……」曲笛蓦然狂笑起来。「我痴了、我痴了……」 那一口从富贵居出来就被他强逼在喉头的热血狂涌喷出,落得他一张白玉面庞艳红点点。 「为什么要管她记得与否?难道她忘记了,我就甘心收手?她是我的,从我头一回见到她开始,她就注定只能是我一个人的,哪怕是阎王爷想跟我抢人,也得踏着我的尸体走过去。」曲笛双眼圆瞪,散发出浓厚的杀意。 连曲敏儿都感受到屋里突然冷了许多,忍不住打个寒颤。「柳怀犀不是普通人,若传言属实,他身负密旨南下,身边必然有高手相随,你想从他手上抢人,没有那么简单。」 「会有多难?」曲笛张狂地一跺脚,身边一张茶几就像一块冰落入水中,缓缓地化开,一阵风吹来,那实木所制的茶几下是变成碎屑,而是彻底灰飞烟灭了。 第14章 天哪!这样高深的功力……曲敏儿在曲笛的指点下也学了三年的武功,但她从来没有想到,世间有如此神乎奇技的武学。 曲笛笑得就像天上的云那样的轻淡。「仇恨是最好的催化剂。」 因为恨得太深,所以他苦练武功,拚了命地提升自己的实力,这样要还不进步就有鬼了。 曲敏儿只见眼前黑影一晃,眼中残影犹存,他的人已离开天宝坊,远远地没入了夜空中。 曲笛离开天宝坊,一路往西行。 情报上并没有详述柳怀犀一伙人落脚何处,但他凭着心头一丝直觉,隐隐能感觉到丁叮身处何方。 所谓的心有灵犀一点通,并非虚言。 忘忧……其实她的真名该叫丁叮才对。 她是四年前柳怀犀回乡祭祖,在前往苏州的路上,于官道边捡到的。 当时她身怀十八处刀伤,鲜血淋漓,除胸口一点余温犹存外,任何人看到她,都会认为她已经死了。 但柳怀犀不是普通人,他虽在朝为官,但祖辈却是开医馆的,他除了满腹经纶外,还有一身的好医术。 他用了七天的时间救醒她,又费了半年的岁月为她调理身体。 后来他祭祖完毕,回京复职,皇上有意招他为驸马,他委婉拒绝。旁人都以为他钟情丁叮,其实他是放不开礼教规范,认定在为丁叮治伤时,他几乎将她全身都看遍了,为了她的名节着想,他势必得负责。 然而皇上却不能接受他的说法,将他贬到海宁做县官。 丁叮与他一路相随,两人朝夕相处,柳怀犀这才真正爱上这温柔善良的姑娘。 未久,先皇驾崩,新皇登基,柳怀犀获重用,又重回帝都,并且接了一道密旨再往苏州。这次他除了祭祖外,的确也准备要与母亲商议娶丁叮为妻。 柳母也不是势利之人,见儿子与丁叮两情相悦,自然无阻拦的道理,许了两人的婚事,并决定下月成亲。 奈何今日丁叮在富贵居遭一名莽汉冲撞后,忽尔变得怅然若失。就连柳怀犀的细心关怀,也无法拉回她迷走的神智。 她没用晚膳,独自躲进房里,想着白天那个在富贵居里直勾勾盯着她看的男人,那样霸道、充满独占欲的视线,光用想的,就让人毛骨悚然。 拥有那般恐怖的眼神,其人心性必阴沉诡谲、狠毒蛮横,若在朝为官,必是一代奸臣;倘涉江湖,定是掀起漫天血雨的一大魔头。 她应该是厌恶这种人的,偏偏……她心底有一块地方就是惦着他不放。 她反复思量,越想,越感到一股暖流自心头升起,泪珠就如断线的珍珠笔直往下落。 她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哭,偏偏泪水狂涌不绝,怎么也停不下来。 莫非那男人与四年前的她有所纠葛,以致她就算失忆,仍对他念念难忘? 但没道理啊!如果真的难忘,怎么会搜索枯肠,依旧想不起他姓啥名谁? 「为什么哭?」一个低沉的声音蓦然自她背后响起。 她诧然回头,看见一个男人…… 烛火摇曳中,他俊秀斯文的脸上溅着点点鲜血,红艳艳的唇衬着那苍白中微带铁青的脸庞,显见刚受重大刺激,内腑遭到创伤。 他应该很年轻,白皙面庞没有一丝皱纹,约二十出头。但他的头发却黑中带着银光,两鬓间夹着点点星霜,看似又像三、四十岁。 他凝视她的眼神就像焰火那般炽烈,哪怕是太阳都远远逊之。 但他却对她笑得好温柔。 她情不自禁走近他,但内心隐隐有种感觉,好像靠近了这个男人,她平静的生活将起一百八十度大转变。因此她每踩一步,心就抖一下,脚步重达千斤。 她忍不住害怕,脚步变缓,担心再走下去将迈进一团狂风暴雨中,最终打得她飘摇零落、生死不知。 他看着她,温柔的笑容中渐渐渗入悲凉,唇边那抹嫣红又增加了。 她感觉芳心似被重鞭一抽,疼得头晕眼花。 于是再也控制不住地小跑步到他面前,想掏出手绢为他拭去唇边的鲜血,却发现身上根本没有丝帕。 她紧张地看着鲜血滑落他的唇角,更多的血又涌了出来,再也顾不得男女之防,她举起袖子,轻轻拭着他唇边的血。 「为什么这样折腾自己?」大悲大喜是对人最大的伤害,他莫非不知?像他这样极端的性子,若不改上一改,必然早夭。想象这双火般眸子紧紧闭上、再也睁不开,她的心瞬间冰冷。 闻言,他如火般炽烈的眸子里进出了两抹欣喜,灿亮得就像那正午时分的烈阳,令人不敢逼视。 她不觉有些慌张,仿佛自己的心连同身体,就要在那烈焰眸光中消融。 忽尔长臂一伸,将她搂入怀中,力道之大,像是要将她整个身子都揉进他体内。 「师姊、娘子,我终于找到妳了。」他眼角泛出了水光,雾气中甚至含带着淡淡的浅红。 第八章 昏迷前,丁叮的最后一段记忆是,有个男人含住她的耳垂,低声呢喃着:「我的亲亲好师姊,我们回家了。」 「师姊」前头是可以加上「亲亲」那种形容词的吗?况且,男女授受不亲,那男人怎可以对她做出如此亲昵的行为? 但他完全没有给她反应的机会,在说完自己想说的话后,就点了她的昏穴,将她劫出柳家。 待丁叮再度苏醒,她身处的地方已不再是柳家那样文雅细致的环境,而是一个很简单的房间,只有一张木桌、木床、木柜,加上三张木头椅子。 这样的房子可以称之为简陋了,但偏偏,她觉得很亲切。 她忍不住下床,摸摸桌子、椅子,做它们的人很认真,而奇且极具天赋。她看得出来,这房里的所有家具中,床是第一个被做好的,那时,做的人的手艺还很生疏,刀法僵硬,缺乏灵性,但当那人做到桌子时,像是想通了什么,雕工由刻意的琢磨一变而为精细。 然后到了木柜,这刀法已浑然天成,每一刀、每一削都契合了木头的纹路,并且展现它们最自然美丽的风采。 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脑海里跳跃着,一张模模糊糊的面孔出现在眼前,她不自觉地开口:「……武学没有所谓的招式……师从自然……了解了心,这世上就没有学不会的武功……」 「这些话,妳以前每天都要揪着我的耳朵说一遍。」曲笛捧着一只汤碗走进来。 原本在丁叮眼前跳跃着的模糊面孔突然炸碎,变成了冲天而起的火光。 「啊!」她脑袋一阵暴疼,踉跄地跌坐在一张椅子上。 「师姊!」曲笛焦急地放下碗,走过来扶住她。 丁叮闭上眼,不知道刚才闪过脑海里的是什么,好熟悉……偏偏,她现在要回忆,却一点也想不起来。 「师姊,妳哪里不舒服?」说着,他伸出手就要诊她的脉。 「你干什么?」她吓一跳。「男女授受不亲,你怎么可以随便碰我?」跟着柳怀犀这四年,她日日读着圣贤书,一言一行莫不符合女戒之规矩。「还有,你叫我什么?」 男女授受不亲?他忍不住仰头大笑,他十二岁初进白云庄,一身泥灰,还是她帮他洗的澡呢!其后……好吧!他承认,他是有点懒,觉得天天洗澡很麻烦,就告诉她,澡洗多了伤元气,男子汉大丈夫,一年最多洗两次澡,那才叫真正的有「男人味」。 结果是她把他揍得很惨,天天拿着刷子追在他身后,总要将他别得一清二白才肯放过他。 他们之间早就无分彼此了,他身上有几根毛、她大腿旁边有两颗痣,他们心里是清清楚楚;又何来如今的男女授受下亲? 「我的好师姊,我正是妳最心爱的小师弟、日后的亲亲相公、将来孩子的爹爹。」 「你胡说八道什么,我根本不认得你,况且,我早有未婚夫了。」 「妳的未婚夫是最近两、三年才冒出来的,可我早在妳八岁那年便将妳定下来了,哪里轮得到那姓柳的娶妳?」 他知道她八岁时的事,这么说……他该也晓得她的出身来历喽!改愕降资撬磕阏娴那宄夜サ氖拢俊? 「不是说了吗,我是妳最心爱的小师弟、日后的亲亲相公、未来孩子的爹爹。」 这人说话好不正经,而且又爱胡搅蛮缠,分明坏蛋一颗。 丁叮深深地皱起了眉头,手指头抖了两下,下意识就想揪住他的耳朵扭上两扭。「先回答我第一个问题,你姓啥名谁?做何营生?祖籍何处?」 「嘻嘻!」他就知道她的大家闺秀风范维持不了太久,因为她骨子里根本没那玩意嘛!他们都是热爱自由的人,只有那茫茫山林才是他们的道遥之所,至于道德礼教……让它们下地狱去吧!肝医星眩Ω檬撬罩萑耍滥兀糠凑乙怀錾捅蝗釉谒罩荩劣谧婕绻幸惶鞀呌行艺业脚灼业牡铮梢匀ノ仕且簧v劣谖易龅穆蚵簟骼铮沂翘毂Ψ坏睦习澹档乩铮沂翘煜碌谝磺楸ㄗ橹好鹛臁坏氖琢臁!? 曲笛!这两个字让她心头闪过一阵颤栗,刚才在她眼前跳跃的模糊身影又鲜明起来,她努力想要捉住那个人影,看清「他」的面容,偏偏……「唔!」她的头又开始痛了,可恶,好疼。 「怎么了?妳头疼是不是?」他紧张地跳到她身边,手掌抵在她的背心上,由于两人武功同出一脉,所以他很清楚她内力运行的规则,只是想不到……该死,她的经脉处处阻塞,有一些甚至已经萎缩,当初那些黑衣人到底伤得她多重? 第15章 而那救治她之人分明是脓包一个,治伤居然只医一半,让她落下这样一个病根子,难怪记忆不复。 「别怕,听我的话,气从丹田,走下关……」他缓缓引导着她虚弱到近乎消失的真气流转,她的经脉阻塞得非常严重,让他的内力走得极为辛苦,不过短短的一遍行功,就累出一身大汗。 自他的武功由后天步入先天之境后,这还是第一次让他有种差点脱力的感觉。 但他的努力却不是徒劳无功,当他引导她的真气流转过一遍后,她的内力就开始自发性地循着他刚才为她开发的渠道游走起来。 曲笛总算放心地松开了紧贴在她背心的手。 丁叮依稀感觉到自己似乎做过这类似的行为几千次了,尽管已遗忘它四年,可一旦再被唤醒,真气不用她亲身引导,自动运行。 真气每运行一遍,她的头疼就减轻一分,原本沉重的身躯又更舒缓一些,她沉浸在这畅然的欢快中,一遍又一遍地行功运气。 曲笛看着她渐渐入定,也盘腿坐在她身边,为她护卫。 这期间,曲敏儿来找过他十二次,他都没发现她。 当丁叮在他身旁时,他眼里,心底就只容得下她,再也看不见其他东西了。 曲敏儿悲哀的泪水不知浸湿了几条手绢,对他有怨、有愁,但更多是说不清、道不明的情绪,让她恨不了他,更放不了他。 所以不管他是否注意到她,每到用膳时刻,她还是准备好膳食来恭请他享用。 只是三天过去,他粒米未食、滴水未进,就只是痴痴地守着丁叮,仿佛只要看见她,他肚子就饱了,就有了活下去的动力。 他是如此地疯狂,弄得曲敏儿到最后不仅怨不了他,还为他牵肠挂肚、寝食难安。 她日夜烧香拜佛,好不容易,终于求得丁叮从入定中清醒,曲笛的神思也返回了自身。 曲敏儿又开心地为他准备吃食。 曲笛仍是没发现她,一双眼睛只是盯着丁叮不放。「感觉如何?」 丁叮眨眨眼,感觉自己似乎作了一场好长的梦,但梦里到底有些什么,真让她说,她也说不清。 「你对我做了什么?」她一跺脚,身体突然失去平衡,像是要飞起来,但是……人怎么可能飞上天? 「师姊,妳可真是忘得彻底啊!连妳最擅长的轻功都不记得了,从前的妳可是登萍渡水,如在平地行走呢!」 「登萍渡水?」她张大了嘴。 太不可思议了!她以前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?能身怀那等本事,又被追杀得身受重伤,若非柳怀犀伸出援手,她恐怕尸骨已寒。 丁叮承受不住地抱着头,它现在是不痛了,却被曲笛的话弄得不停地发胀。 「师姊,妳入定了三天,体内阻塞的经脉已打通八成,要完全复原不过是十数日之事。也不必太心急,还是先吃点东西休息一下……」 「我入定三天?」她猛地跳起来。「也就是说,我离家三日未归,怀犀……」 「亲爱的师姊。」曲笛温和若春风的面容瞬间化成寒霜一片。「师弟希望妳口中,心里、眼里只存在着『曲笛』一人,再无其他。」 「你在说什么?他是我的未婚夫。」 「我不在乎杀了他,只要能将他从妳的生命里彻底抹去,我很乐意一刀砍下他的脑袋。」 「你……你以前不是这样的……咦?」看他满怀杀意的眼,她下意识脱口而出,但话一出口,她立刻发觉不对,难道她以前跟他很熟吗? 她和他……不行了,一回忆往事,她的头又胀得像要爆开。 她皱着眉,两手按着太阳穴。 他缓步到她身后,轻轻地帮她按摩。 她应该拒绝的,理智告诉她,这个男人出现诡异、行为偏激、手段狠辣,她最好离他远远的,以保平安。 但在他靠上来的那一刻,她的心却迅速地软化,很自然地把自己交给他。 他默运玄功,双手带着一股热流,揉按着她僵硬的太阳穴和肩颈部位。 慢慢地,她的神思开始飘渺,身体好像躺在柔软的云朵上,浓浓的睡意笼罩而来……曲笛一直等到她彻底睡熟了,才停下按摩的工作,打横抱起她,放在木床上头,为她盖上锦被。 「不是我不告诉妳事实,只是……我说了妳就会信吗?」他皱眉看着她一身华丽宫装、头上珠钗环绕、俏脸薄施脂粉……最最恐怖的是,她原本行走便如的玉脚竟缠着两条长长的裹脚布。 该死的柳怀犀,把他可爱的仙女变成什么样子了?一个俗世的庸脂俗粉? 柳怀犀根本不了解她。丁叮是山涧里一抹清泉,自高高的悬岩边荡下,清澈、无垢。那才是真正的她。 他要抹去柳怀犀留在她心里的所有痕迹,但不能用太强硬的手法,必须保持耐性,给她时间,让她自己想起一切。 感激老天,他刚才诊过她的脉了,她的伤基本上已无大碍,之所以失忆,全是经脉受损阻塞引起。 只要他不惜耗费功力为她疏通,加上一些外力刺激,他有信心,半个月内让她恢复如初。 安顿好丁叮,他随即将那摆满一桌的饭菜尽数收起,走出房间。 曲敏儿还等在房门口,痴痴地看着他。 他不是笨蛋,她的心思他如何不懂,奈何,他的人是偏激的,爱同样也偏激。一旦认定了一个人,就至死不改。 「对不起。」他把饭菜递还到曲敏儿手上。「以后她和我的饭菜由我一手负责,这后院妳就别再进来了。」 「为什么?」曲敏儿慌急地扔掉饭菜,拉住他的衣袖。「我并不想跟她争,只要让我可以看见你,哪怕叫我做奴婢也行。」 曲笛一记掌风切断了那截袖子。「妳忘记三年前我跟妳说过的话了,一个人想要活得好,唯有依靠自己去争龋」 「而我现在想要争取你。」 「问题是,妳没有我偏激、没有我执着、没有我心狠手辣、没有我武功高强,所以妳争不过我,也争不到我。」曲笛指着自己。「倘若今天妳处于我现在的位置,因为一场悲剧,妳与心爱的人分别,四年后再相逢,她却成了别人的未婚妻……不,假设她已经嫁了人,连孩子都生了,与她的相公也是和乐融融,妳会怎么做?」 曲敏儿陷入沉思,眼神在曲笛和房里的丁叮间来回游移。 「我告诉妳我会怎么做好了。」曲笛阴冷的声音就像十二月的大雪。「我会给她下忘忧草,让她遗忘一切,并且杀掉她的相公和孩子,不择一切手段夺回她。」 曲敏儿俏脸煞白。 「觉得我很残忍?」似乎为人所害怕是一件很痛快的事似的,曲笛笑得更是诡异。「自我诞生的那一刻起,苍天待我就没有好过,我被亲生爹娘丢弃,虽然被几个乞丐收留,但他们也不是什么大慈大悲的人物,讨的东西有多,才分口汤让我喝喝,讨的东西少了,我也就只有饿肚子的分。当然,他们还是救了我的命,所以我仍然感激他们。至于我的师父,他认为我心肠狠毒,虽然待我不错,却还是有一层防备之心。很遗憾,他若能彻底信任我,他不会死得那么凄惨。在这世间,唯一毫无保留、全心全意待我好的只有丁叮,所以我也只要她,哪怕上穷碧落下黄泉,我都要她,谁也不能阻挡我。敏儿,妳也一样。」 「如果真有那么一天,你会亲手杀我吗?」 「我会。」他回答得毫不迟疑。 至此,曲敏儿对曲笛终于彻底死了心。「我懂了,我永远不可能成为你心中所爱的人。但念在共事三年的分上,可以给我保留一个朋友的位置吗?」 这一次,曲笛真正扬起了温柔的笑。「我再送妳两句话。第一: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朋友,也没有永远的敌人。第二: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。」说完,他转身走了,去准备他和丁叮的饭菜。 曲敏儿虽然没听懂他的暗示,小心经营天宝坊,却仍心满意足地望着他欣长的背影渐行渐远。她知道曲笛拒绝了她的情意,但从这一刻起,她成了他生命中第一个、或许也是最后一个朋友。 该知足了,毕竟他没有骗她。他对敌人也许很残忍,但对身边的人,那是完全掏心掏肺的。 打丁叮被曲笛幽禁后,日子就过得浑浑噩噩。 起初,她偶尔还会想起柳怀犀,要求回柳家,再不然,总要通知柳怀犀一声她的下落,不能教柳怀犀在那里为她空着急吧! 但他不知道给她吃了什么药或使了什么手段,让她时时刻刻脑袋里幻象频频,不过十来天,她已渐渐搞不清楚什么是现实、什么是虚假。 她的记忆多了一个叫「丁叮」的女孩,从小在山林里长大,有一个武林谱上排名第一的爹爹,还有一个师弟,长得瘦瘦小小,一副营养不良的模样,偏偏,一张脸俊秀到了极点。 曲笛这浑小子,打她八岁就开始吃她豆腐,骗她喝酒,拐她偷钱溜下山玩。 他们每天都在山里为非作歹,不是戏弄猴子就是追逐老虎……臭曲笛明知她伯毛虫,又偏爱拿虫子吓她,惹得她发火,总要狠扁他一顿出气。 但可笑的是,每回她出完气,她老爹就要受气。因为曲笛总认为自己会打输她,全都得怪丁还这师父不会教,不然以他过人的聪明才智,哪可能打不过她? 曲笛真是笨,也不想想她习武几年,他又练了几年?拿马脚跟象腿比,根本是自讨苦吃。 不只如此,曲笛还一天到晚都说喜欢她,长大后一定要娶她做娘子。 第16章 奇怪,喜欢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?每次她一想起这个问题,另一个她:「忘忧」就会回答——喜欢一个人就是跟他在一起的时候,心情会很平和,就像听着柳怀犀的读书声时那样。 柳怀犀是个彬彬有礼的读书人,举止有度,言谈斯文,他们认识四年,连手都没牵过几回,因为他说男女授受不亲。 他有着远大的理想,一心为国为民,哪怕得罪权贵,他也不在乎。 那宁折不屈的性子让他在仕途上屡经颠簸,就拿这次南下苏州来说,皇帝是正经八百给他发了密旨,但事实上吩咐他的事却只是买一样东西,一种传闻可以让男性雄风大振,并兼具养生长寿的丹药。 这等杂事明明谁都可以做,偏偏皇帝硬是指派了柳怀犀这个御史来干。她从柳怀犀的叹息声中了解,皇帝特意派他来买东西不是因为宠信他,纯粹是受不了他的忠言逆耳,所以遣他远离,让那双龙耳好好安宁几天。 柳怀犀受重用的日子不可能持续太久,毕竟没人喜欢一天到晚被纠正。而明知这一点,柳怀犀仍坚持不改耿直的性子。 「唉,怀犀这样的脾气,没有我在一旁开导着,岂非要憋着一肚子的郁闷?不行……」她抚着微带晕眩的脑袋站起身,推开房门,迎面而来的曲笛站在走廊上,对她弯起一抹亲切又兼带三分戏谑的笑容。 「师姊早啊!昨晚睡得可好?」他背在身后的双手一转,却是一笼包子,热腾腾的,还冒着白烟。「今天早膳吃山笋包可好?」 「山笋也能做包子?」她的注意力不小心被他转移了。 「山笋配上香菇、木耳、豆皮,再掺些小川椒,味道可鲜了,保证师姊一尝就上瘾。」因为当年她做过一回给他吃,他念念不忘多年,自己研究了很久,才重现昔日风味。 「真这么好吃?」她不太相信,忍不住拿了一颗轻咬一口,没有肉包子鲜美的汁液流出来,却溢出一股清冽的芳香,她细细咀嚼一小块切丁的山笋,鲜嫩的味道在川椒的衬托下,更显甜美,而且……这味道……好熟悉。 一个模糊的画面在脑海闪过,一道小小的身影在竹林里上下蹦窜,利用晨雾正浓、朝阳未起之际,挥舞着手中的绣线,收割那一小截一小截方冒出头的嫩笋。 她仿佛还能感受到那女孩的欢喜,心想这玩意儿保证可以让家里那只小馋猫,吃得连舌头都一起吞下肚。 「如何?师姊,我没骗妳吧!这山笋包确实足难得的人间美味。」他笑嘻嘻地拿起一颗包子,也跟着吃起来。 丁叮看见他肩膀上一大片湿润,微微讶异。他是一大早就去竹林挖笋子,沾得一身露水吗?就像方才闪过她脑海里那个小女孩一样。 就为了做这一笼包子,费如此大的心思,值得吗? 她下意识地轻抚他肩上、发尾的水渍。「还是这么不懂得照顾自己……」话犹末落,她大吃一惊,为什么她会对他说出这种话?仿佛他们之间非常的亲近……不,那不只是亲近,而是比亲近更深切一点的亲密。 最最起码,她在面对自己的未婚夫柳怀犀时,第一件事必是请安问好,互相关怀,不会动手动脚。 可对着曲笛,她就是那么自然地碰了他,完全没有那种应该存在的男女之防。 这实在太奇怪了。她再也压不下满心的疑虑,捉住他的袖子。「我晓得你知道我以前的事,告诉我。」 他微微一侧身,闪开了她的手。「能告诉妳的我都已经说了,剩下的得由妳自己去想。」说着,他将那笼包子递到她手中。「也许一边吃一边想,妳会想得快一些,至于我……抱歉,目前我是个商人,有很多事得做,恕难奉陪。」 「曲笛,你……」这个王八蛋,真是气死她了。「我要回家。」 「这里就是妳的家。」 「我说的是我未婚夫的家。」 「噢,妳是指柳怀犀吗?嗯,让我想想,再过半个时辰,他就会到我的店里与我商谈一笔生意。他想买些药,大量地购买,但那药非常珍贵,我正考虑是否要跟他做这笔买卖,毕竟,他出的价钱并不高。」 她气炸了,他完全清楚柳怀犀奉旨南下的目的,却拿这件事来威胁她?倘若她坚持回家,他肯定二话不说拒绝与柳怀犀交易,而任务失败的柳怀犀一旦被皇上降罪,那后果……该死!她恨恨地转回房,砰地一声踢上房门。 「啧啧,好泼辣!不过我喜欢。」曲笛快乐地吹着口哨走了。 第九章 丁叮踢上房门后,也吓了一大跳。 「喝!我的力气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了?」她看看自己的脚,却像见到鬼一样地跳了起来。「我的绣花鞋呢?我的裹脚布呢?」 直到此刻,她才猛地发现自己脚下穿的是一双锦缎做的靴子,柔软舒适,比起之前她缠着小脚硬塞的绣花鞋……真的不能怪她迷糊,连被换了鞋袜都没发现,因为现在的靴子实在太舒服了嘛! 她原地蹦跳两下,然后欢快地绕着房里的桌子跑了起来,一开始速度很慢,然后逐渐加快,最后变成一抹流星,所过之处,余下残影片片,在影子尚未消失时,她人又已回到原地。 「哼!凭你也想留下我。」她得意地抽抽鼻子,三两下解决掉竹笼里剩下的包子,拍拍鼓鼓的肚皮,动作完全不像个大家闺秀。 但她却没有发现。当一个人真正做回自己的时候,心里只会充满无限的欢喜,是不会察觉其中的异变的。 她吃完包子,打开门,探出头左右张望两下。 没人。看来曲笛没骗她,他的确是个很忙的生意人。既然他不在,就别怪她跷头了,只要她能走得无声无息,不惊动任何人,应该就不会影响柳怀犀与天宝坊的买卖了。 曲笛想以此威胁她、幽禁她?门儿都没有。 她轻飘飘的身影,化成落花,随风荡出了简陋的房间,一跃上了屋顶,直朝她心里的家奔去。 待得她身影消失,曲笛从暗处行出,身旁跟着曲敏儿。 「你还会回来吗?」曲敏儿望着曲笛的眼神充满不舍。 「有机会吧!」曲笛拍拍她的肩。「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?」 她点点头。「尽量给柳怀犀方便嘛!我晓得。」 他从怀里掏出一包药粉递到她手上。「招待柳怀犀的时候,放进他的茶水里。」 「你想毒死柳怀犀?」 「我要弄死他,直接让他完成不了任务,回去被小皇帝砍头就是,干么还下药?这是让他暂时不能人道的药。」 「啊!」她张大嘴。曲笛对付柳怀犀的手段也太恶毒了吧! 他耸肩。「没办法,我太了解我那可爱的师姊,她虽然被我教导得很精明了,但骨子里还是带着三分我那死鬼师父的愚善,哪怕她恢复记忆,发现自己不爱柳怀犀,她也不会一定了之,一定会求得柳怀犀的原谅,确定解除婚约,才肯跟我走。偏偏我很讨厌那种书呆子,与其求他应允放我师姊走,不如让他自己自卑,不敢留下师姊,这样对大家都好。」 是只对曲笛好吧!要柳怀犀暂时不能人道,是很残忍的。但曲敏儿能说什么?曲笛下定决心要做的事,是从来也没有失败过的。 她也只能点头答允了他的要求。 曲笛接着说:「我离开后,妳立刻接手天宝坊,并放出消息,说我突然暴毙或者出海……不管什么都好,就是尽量让天宝坊跟我撇清关系,有什么事妳再派人跟我联络,明白吗?」 「那拍卖宝剑、大闹武林大会的事?」 「不干了,妳把那些剑送给柳怀犀,让他转送皇帝去。万一剑出事了,让姓柳的自己去烦恼,妳千万别强出头。」他之前制定那一长串与敌俱亡的计划,是因为他找丁叮找太久,久到他已丧失希望,才想用最激烈的手段和敌人同归于荆但现在他都找到丁叮了,白痴才会跟那些敌人一起死,他还想留着大好岁月跟丁叮一起畅游山林,共享欢乐呢! 至于那些毁了白云庄的仇人,没关系,他还年轻,有大把岁月跟他们耗,他多得是手段折腾他们……正想着,一个念头闪过脑海。 「敏儿,妳跟柳怀犀谈完生意后,不妨借着赠送宝剑时,稍微跟他提一下吸血大法的恐怖。」 「他不过是个读书人,与他谈论江湖事有何用处?」 「正因为他是个读书人,还是个正经无比的官儿,他会很清楚这邪功对于国家、社稷、百姓的威胁。」 「你想藉肋官府的势力对抗血杀宫余孽?可这对你的报仇大业有何用处?」 「用处在哪里呢?嘿嘿……日后便见分晓。我走了,妳也保重奇$%^書*(网!&*$收集整理。」他走了几步,想一想,回过头望她一眼。「妳如果要嫁人,记得眼睛睁大一点,那些脸白白、嘴花花的英俊小子是万万不能挑的,知道吗?」 说完,他真的毫无悬念地走了。 她看着他的背影,良久良久,两行泪滑下。 「你不嫌说得太迟了吗?我的心早在三年前就被一个脸白白、嘴花花的英俊小子给勾走了,呜呜呜……」呢喃着,她再也忍不住以手掩面,嚎啕大哭起来。 丁叮一离开天宝坊,笔直往西行。 她一心只想快赶回家,却没有发现,她心底日思夜盼的家并非「柳家」;因为柳家是在天宝坊的南方。 她走的方向是朝着白云庄去的。 完全是无意识地行动,在大街上、在拥挤的人群中,她像一条泥鳅一样,在众人发现她的存在前,已滑溜地跑了开。 第17章 她行色匆匆,越是赶路,一颗心就跳得越快,却不是因为累,而是胸膛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叫嚣着想要蹦出来。 那股子海啸般的情绪在她奔近苏州城郊的山头时,累积到最高点。 「啊!」她张嘴,发出一记长啸,如凤鸣九天,清越激扬,直入云霄。 而伴着啸声的是她轻灵若凌波仙子的身姿,脚尖轻点着山石,一路曲折,直上山顶。 「啊!」须臾,一记龙吟加入丁叮的啸声中,龙吟长空,雄壮威武,身形是笔直的,就好像一支脱弦而去的长箭,一气不换,直时山顶。 丁叮欢快的脚步一直奔到一片灰黑的地面上,猛然煞祝她讶异地看着满地的残砖废瓦、焦黑的土石,原本失控的神思突然间就这么回到了现实。 这是怎么一回事?她应该是要回家的,回到柳怀犀的身边……原本在脑海里纠缠着的画面突然像褪去了伪装,变得清晰无比。 她往前踏一步,一段记忆回到脑中。 「爹爹,你回来了?咦?那是谁?」 她看到一个瘦巴巴的小孩子。 他一开口就叫她「姊姊」,她从来也没有兄弟姊妹,这偌大的家里就她一个孩子,生活既无聊又无趣。 她好想要一个弟弟,而这个弟弟好可爱,嘴巴又甜得像涂了蜜。当他洗干净后,她真是吓了一跳,这世间怎么有这样俊秀的孩子,就像天地的灵气都集中到他身上了,他走到哪里,都是众人目光的焦点。 后来,他变成了她的师弟,她也慢慢了解了他的出身来历。 但是她一点都没有看不起他,反而更加怜惜他,把他当宝一样地捧在手心上疼宠、呵护。 爹爹说他性情偏激,需要好好教导,否则难保哪天不小心走入魔道,那就是玲珑门的罪孽了。 她却不以为然,师弟或许性情稍微极端了一点,但他的心肠其实是很好很好的,看看他在山里这么久,几时胡乱杀戮那些鸟兽了?除非对方先冒犯了他。 照师弟的说法是:人不犯我、我不犯人,人若犯我,那抱歉了,犯我一分,我必十分回报。 师弟主张人性本恶,因此除恶务荆 爹爹认为人性本善,凡事必留余地。 她则觉得他们两人都有道理,不妨择中庸而行。 他们三人就在这里……对了!她想起来了,这地方就叫白云庄,是她真正的家啊! 一只大掌无声无息拍上她的肩,以她目前的功力该是躲得开的,但她没有躲,一双泪眼回望过去,盯住那黑发中夹着银光,容颜如雪的男子。 「师弟……」泪水滑下,她软软地倒进了男子的怀里。 曾经,他瘦瘦小小,足够她完全抱进怀里呵疼着;如今,他抽长的身子比她足足高出了一个头,宽阔的胸怀紧紧地拥着她。 他的身体在颤抖,四年啊!多么漫长的时光,久到他以为自己已经不可能等到了,她必是死去了,否则怎么会任他翻遍天下,仍然遍寻无踪。 他本已下定决心豁出这条命,为她报完仇,就下黄泉去找她。 然而,上天终究没有绝了他的生机,终是让他找到了她。 他小心翼翼护着她,不惜耗费大半功力为她打通阻塞的经脉,餐餐灵药,佐以昔年他俩在山上最喜爱的东西,用最平和的方法,总算勾回她的记忆,令她重入他怀抱。 好久、好辛苦的一段岁月啊! 他抱着她,指着左前方一块黑抹抹的地面。「就是在这里,我第一回见到妳,我发誓,长大后一定要娶妳做我娘子。」 丁叮一阵沉默。当时的她年纪太小,不了解他口中的「喜欢」到底是什么意思?对于他的亲近、搂抱、甜言蜜语,根本不解风情,索性什么也不做,一切随他,直到那一夜……他扶着她,引她走遍那曾经存在、如今却成废墟一片的白云庄。 他们曾经在丹房里打架,在书库里读书,在厨房偷喝酒……好多好多的小事她已不复记忆,但他却记得一清二楚,仿佛在白云庄那段岁月,每一时每一刻都是用烙铁直接烙进他的骨子里,任凭岁月无情流转,刻痕始终如一。 他们的脚步最终停在密室前。 当年曲笛建这密室,为的就是在紧要关头保护自己跟丁还父女。却想不到,正是这间密室引得他与她生离四年之久。 「妳知道吗?师姊,我爱了妳近十年,从我们第一天见面开始,我就知道我爱妳,这一辈子仅会爱妳一个。但只有一次……我几乎是恨妳的,我想问妳,那夜,妳为什么要救我?为什么要抛下我?我宁可和妳死在一块,也不愿独自偷生。」 她抬头,模糊的泪眼看着他清俊的容颜,面白如玉,若非那一头泛着银光、夹着点点星霜的头发,他跟过去完全没有变。 是什么原因让他显得如此苍老,又如此深沉? 她心好痛。「我一直不懂你口中的喜欢是什么意思,直到那一夜,我看到那两柄柳叶刀差点搅碎你的身体,我突然懂了。我舍不得你受伤,我想你好好活着,但愿你一生平安到老……我要你快乐,师弟,我衷心祈求上苍能赐给你幸福,只要你能活下去,我……我可以做任何事。」 霎时,曲笛心底像翻起了涛天巨浪,紧紧地将她搂进了怀里。 记亿中,这辈子他没有真正地拥有过什么东西,他总是在追寻、掠夺,然后失去。 小时候,他没有力量,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身边那几个尚可称为「亲人」的乞丐,被王纷活活烧死。 长大后,他有了一身本领,也使尽手段想要保护丁还和丁叮。 但丁叮不认可他的做法,丁还也不信任他,所以白云庄还是被大火烧成废墟。 一个人一生可以承受多少次的生离死别,曲笛不知道,但他清楚自己受够了。 如果他真是那么差劲的人,注定无法守护自己心爱的人,那么,就让他抱着敌人一起下地狱吧! 打从丁叮下落不明后,他的生命就已经跟死亡划上了等号。 直到此刻,她完完全全记起了过去,并且回应了他的感情,他才感觉到那已停止跳动四年的心脏又开始有了律动。 「师姊,娘子……叮儿……」他的宝贝啊!肝也皇窃谧髅危瑠呎娴陌遥俊? 丁叮回抱着他,从他颤抖的身躯可以清楚感受到他心情的激动。 他浓烈的感情像水一样流淌进她的心,点燃起一股庞然火势,直烧得她心头发烫。 如果她曾经以为爱情就是平淡如水,那现在这种激烈有如怒涛狂啸的感觉又是什么? 她想要紧紧地拥抱曲笛,爱他、怜他,一刻也不愿意与他分开。 为了他,她可以献出自己的生命和灵魂;这已经完全脱离了众所公认最好的夫妻相处模式——相敬如宾。 她有点怕,却有更多的兴奋与期待。跟曲笛在一起,她的生命会是无限的多采多姿……「我爱你。」她很用力地点头。「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,也许是因为你打上山就每天在我耳边说喜欢我,将来要娶我做娘子;也可能是因为我习惯了身旁有你的日子,更或许……反正原因太多了,我也搞不清楚,我只晓得我要跟你在一起,没其他的了。」 「好好好。」真正的爱是说不出口的,存乎一心,他懂。「我带妳去一个地方。」 说着,他拉起她的手,往后山的小湖方向走去。 景色依旧,但小湖边多了一个土坟,没有立碑。 「这是?」她心头隐隐明白底下埋了什么人,浓浓的伤痛激红了眼。 「老头的坟。」他说。 她忍不住横他一眼。「你就不能好好叫一回师父吗?」 「不能。」他拖着丁叮跪在坟前。「老头,我要娶你女儿了,以后就不叫你师父了,反正你也没真教过我什么,我的功夫八成以上都是师姊教的呢!从现在起我就改口喊你岳父啦!岳父大人在上,请受小婿三拜。」这个礼他倒是做足了。 她翻了个白眼。「我还有婚事没退呢!这么容易就能嫁你吗?」 「难道柳怀犀坚持娶妳,妳就肯嫁他?」如果在她未表明心意前说那等话,他还会稍稍担一下心,但现在,他完全不在乎了。 「呃……」她张大了嘴,却说不出话来。 「所以喽!我们干脆点,在岳父坟前拜了堂,其他事就别管它了。」 「柳公子好歹是我的救命恩人,我这么做岂不是恩将仇报?」 他长叹口气。「早知道你们姓丁的都是木头脑袋,幸亏小爷早有准备。」 「你说什么……啊!」她脑筋一转。「莫非你对柳公子做了什么坏事?」 「妳放心,我不会伤那位柳公子半根寒毛的,毕竟他也是个朝廷钦差,虽然身负的使命是有些奇怪,可我也没必要跟官府斗上啊!」他自己的确没让柳怀犀掉半根头发,不过是让曲敏儿给姓柳的下了点不太好的药罢了! 「真的?」 「总之我跟妳保证,柳怀犀是什么问题也没有,可以了吧?」 「我就信你这一回。不过……你好像对柳公子的事情非常清楚,那份密旨连我都是到了苏州才知晓的,怎么你却全知道了?」 「天下第一情报组织『灭天』的主人就是我,我没跟妳说吗?」 她恨恨地瞪他一眼,两根手指化成两道虚影,拧住了他的耳朵。「你从来没说过,而且……你取的名字也太难听了吧!」 「那我现在说啦!」说实话,好久没被她拧耳朵了,时隔四年再重温旧味,真是……痛与乐并俱啊! 第18章 富褂校胰〉拿帜睦锬烟耍刻斓夭蝗剩酝蛭镂还贰s谑俏乙浴好鹛臁晃写笠逯伲揖醯煤芎冒。? 「偏激、偏激。你圣贤书都读到屁股上了,恶事都是人在做,与天何干?况且先人有云:人善人欺天不欺。你不敬天地,不服五常,又岂能为人?」 「妈的人善人欺天不欺啦!我说是好人不长命,祸害遗千年。就拿岳父来说好了,他一辈子干过什么坏事吗?穷一生之力为武林谋福,他得到了什么?再说先前被我弄垮的王家,从老到小,没一个好货,却享尽半生荣华。妳说说,老天还有长眼吗?不该灭了它吗?假使凡人皆有百岁之龄,行善者得辛苦九十九年,方得最后一年的安稳。那为恶者却可安享富贵九十九年,最后一年才得报应,任何有脑袋的人都知道是为恶较划算啦!」 能这么算吗?好像很有道理,但却……大违常理。要说对人情冷暖的体会啊!十个丁叮也辩不过曲笛。 曲笛赶紧拉她拜堂。他现在学聪明了,不像十二岁时那样笨,明明看准了一个爱人,还傻傻地等着她长大,等啊等的……差点把人给等丢了。 他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,赶紧把人抱进怀里先,至于其他的礼教道德方面……让它们全见鬼去吧! 第十章 丁叮直到全身衣裳被脱去大半,才猛然醒觉,她似乎又上了曲笛的大当了。 「你又拐我!」她再度习惯性地拧他耳朵。 「唉呀!」曲笛闷哼一声,停下扯她腰带的手。「堂都拜完了,接下来不就是洞房吗?怎么说我拐妳了?」 「我说过,没与柳公子退婚前,不能跟你成亲的。」 「反正他一定会退婚的,我们早一天成亲、晚一天成亲又有什么关系?」没真正拥有她,他心不安啊! 「这是道义上的问题,尤其柳公子又救过我的性命,好师弟,我一定会嫁你的,你别逼我这么紧好吗?」算她求他了。 他恨恨地握紧拳头、松开、又握紧、再松开,足足有半刻钟那么久,他长叹口气,翻个身,躺到草地上,仰望那蓝蓝的天空,清凉的风拂过树梢,带着几许草木清新的气味。 这片林子是他们小时候最喜爱游玩的地方,春天,他们在这里掏鸟蛋;夏天,他们爬到树上捉蝉;秋天,他们在漫天飞舞的落叶中击剑;冬天,他们拿来丁还的藏酒在树洞里偷偷地喝……每一景、每一幕都是那么样地欢乐、平和,宁静到他以为这样幸福的日子会持续到永久。 奈何,天下间没有什么是亘古不变的。 一场惨剧结束了他的梦,毁去的不止是他的生活,更是他对人生全部的信念。 他再也不敢相信世间的一切人事物,哪怕它们曾经美好到极点,也终有一天会消失无踪,他一个渺小的凡人又能真正捉注守护得了什么? 他只能在有限的时间内,尽可能地享受那得来不易的幸福啊! 「师弟,你生我气吗?」她轻轻地握住他的手,拉到唇边,谓柔地亲吻。「我爱你,我可以对天发誓,这份爱永远不会改变。只是,你得给我一点时间,让我去处理过去的那些麻烦。」 他叹口气,把她抱到自己身上,轻轻地吻着她的唇。「我相信妳,只是……我担心……妳晓得的,人生中总有无数意外,倘若四年前的悲剧再度重演,我们对抗得了吗?」他摇摇头,甩开那恐怖的画面。「好吧!我给妳时间处理柳怀犀的问题,但就这么一回。我对什么富贵荣华都没有兴趣,只想跟妳一起快快乐乐地过日子,我不要任何人事物打扰到我们;之后倘若再有不轨之徒妄想破坏我的生活,我会不择手段毁灭他们。师姊,妳能够承诺我,假使真有那么一天,妳会全心全意信任我吗?」 看着他玉般的容颜衬着那泛着银光的乌丝,上头闪着点点的星霜,她终于知道一直以来他在怕些什么了。 曲笛其实是个很热情的人,他爱这个世界,从一个人到一株小草,一旦投入了惑青,他都会全心全意去维护。 然而,命运的捉弄让他失去了太多的东西,他没有父母,小时候甚至连三餐温饱是什么滋味都不晓得,因此养成了他掠夺的性子,只要看上一件东西,就一定要紧紧揽在手上,不能有丝毫的松解。 他努力爱着他所爱的人事物,奈何长久以来,从来也没有人回应过他,哪怕是口口声声说爱他的她,也不曾全心全意去感受他那既深刻又悲痛的爱情。 「对不起。」她感到无比的心痛,要多少的绝望与失去,才能将一个大好青年变成这个样子;而这些都是她不曾替他想过的。「也许你说的对,人生总有无数的意外,谁也不敢保证下一刻会怎么样。而我既然已经嫁给了你,就不该再执着那些礼教道德。」 「呃!」他眨了眨眼。「妳是什么意思?」 她抿唇,轻轻一笑,如桃花盛开,迎着春风,送来阵阵芬芳的气味。 他感觉浑身一颤,脑袋瞬间变成一团浆糊。 她低下头,吻上他的唇……应该是这样做没错吧?天知道,她从来也没做过啊!不过在柳家的时候,听一些下人们提起过男女情事,不外乎亲亲小嘴、拉拉小手,所以……接下来就是牵起他的手了,然后……她不知道了,疑惑的眼望住他。 他呆愣住,对于男女情事,他其实也没有任何经验,毕竟,他拜师之前还太孝而且太穷了,去哪找女人教他这等事? 后来结识了丁叮,一心认定她就是他未来的娘子。 曲笛又是死心眼的性子,决定了一件事就死活也扭不过来,这辈子就只要丁叮一个女人,哪怕曲敏儿貌若天仙,对他又情深意重,他始终不动心。 这……既然是两个情事上的初手,那么该如何行这周公之礼,就只好……一切依循本能了。 四唇交接,用力地猛吸,某个人一个不小心让牙齿与另一个人的唇瓣发生了太过亲密的接触。 「好痛。」 「啊,见血了。」 「怎变办?」 「没关系,呃……舔一舔吧!j 这舌头一舔,就像在火炉中添了炭,情焰轰地一声烧了个惊天动地。 两人的衣服一件件地抛飞,赤裸裸的身体在晴空下、草地上翻滚着。 一切完全就是本能,不讲浪漫、没有温柔,只懂得用自己最大的力道去揉捏、吸吮、抽动……云散雨歇,曲笛和丁叮并肩躺在草地上仰望顶上蓝天。 两人赤裸裸的身体上都布满了青紫瘀痕,有些地方还因为抓咬过力而破皮、渗出点点血丝。 他们看着天空,一朵云飘过去,接下来又一朵、再一朵……不知道飘过了多少云絮,他揉着破皮红肿的唇,哑着声音开口:「感觉如何?」 她想了好久,声音同样的沙哑。「好痛,而且好累,真不明白为何那么多人喜欢做这种事?」 嗯,好神圣的问题,值得探讨一下。 他思考片刻。「大概就像动物每到春天就会发情一样吧,人也是会发情的,所以要做这种事。」 「可是我以前听说书人说过,很多男人几乎是天天上青楼的。他们每天都做这种事,难道是因为他们每天都发情吗?」 「这个……青楼我也去过几回,都是同人谈生意时去的,大家一起喝喝酒,听几个小姑娘唱唱曲子、跳几支舞,然后……生意谈成大伙儿就散了,没见过有那种天天发情的人啊!」幸好四周无人,否则让之前在商场上被曲笛的阴险手段坑过的人听见,非吐它三大口鲜血不可! 「也许改天我们应该一起上青楼看看,为什么他们每天发情都不累?我们还是练过武的,身体理当比一般人强壮,却搞得这样疲倦,太没道理了!j「我想想,苏州最有名的青楼应该是锦绣坊,我们不妨去那里看看。」他也认同了她的提议。 就不知道这天下间有没有哪家青楼是肯接受一对小夫妻观摩,学习这房中术的? 「唉!」她抚着酸疼的腰,懒洋洋坐起来。「虽然还是觉得好累,但一些该办的事还是得办。」 「办什么事?」一日夜的洞房搞得他全身骨头都快散架了,虽然睡了一天,但他还是倦得很,啥儿事都不想干。 「你少来。」她玉腿横伸,踹他一脚。「陪我上柳家退婚。」 「有必要这么急吗?我现在很累耶!」 「我已经无声无息离开柳家快一个月,再不捎个信息回去,他们会担心的。」 「我让人去通知一声不就得了。」 「难道退婚的事也要别人代说?柳公子可是我的救命恩人,我对他已失义在先,绝不能再失礼于后。」 「知道了、知道了。」他长叹口气,跟着爬起身。丁叮不愧是丁还的女儿,一样的老学究啊! 「那你还不快点儿?」 「再快也没用啊!」他苦笑地拎着那已成片片碎屑的破衣。「我们总不能穿成这样去见妳的救命恩人吧?」 「那怎么办?山上可没地方买衣服。」 「妳忘了四年前我在庄子后院建构的密室啦!里头不仅饮水、干粮、衣物俱全,就连玲珑门历代的典籍、我们一起炼的那些丹药、小机关也都保存完好。我们先去洗个澡,然后进密室吃点东西、换好衣服,再去找妳那位柳大公子退婚喽!」 「那密室没遭破坏吗?当年……」忆起那夜惨剧,她至今仍感心神震荡。 她就快满十八岁了,不再是昔日的无知小儿,自然清楚能让丁还打开机关,相迎入庄的都是些什么身分的人。 第19章 而凭着他们的实力,以及吸血大法的强烈诱惑力,他们在焚尽白云庄后,难道还会放弃这唯一可能收藏典籍的密室,而没试图劫掠?她不信。 「就凭那几根废柴想破我的机关,再等一百年吧!」他成功离开密室后,葬了丁还,并在山里搜寻她整整一年;期间也遇过几波不明人士用尽各种手段想打开密室,但皆无功而返,反被他的机关、毒药弄得损兵折将。「告诉妳,这里现在已经变成武林众所周知的鬼域了,任何想谋夺密室宝藏的人都会不得好死。」 她跟着他走到密室前,左看看、右看看。「没看到什么新的机关啊,你又做了什么手脚?」 他指着她脚下一株小草。「西域有名的金龙草,本性至阳,沾上丁点,焚筋毁脉,再配上苗疆的蛊毒、南洋的黑美人……嘿嘿嘿,哪怕是少林十八铜人亲至,也要让他们全部直着进来、横着出去。」 「那如果人家用火药炸呢?」看他这么嚣张,她就是忍不住要为难他一下。 「我其实很希望有人可以想到这一点,毕竟,我在这密室底下埋了五百多颗的霹雳子,想想,一点火药、加上五百多颗的霹雳子一起爆炸,那场面……我敢保证,哪怕是宫里一年一度的烟花节都没这画面壮观雄伟。」至于密室会不会受到波及而损毁?不必担心,这密室可是他用尽心思建造的,一层铁、一层寒玉、一层砖……全部加一加,总共搞了十来层,这整座山头都被炸崩了,密室也不会完蛋。 她只有两个字送给他:「疯子。」 「感谢。」 她伸手,狠狠拧住他的耳朵。「你这个笨蛋,你把密室弄得像龙潭虎穴,我们怎么进去?」 「很简单啊!」他咬破舌尖,喷出一点鲜血。「那些毒草、毒虫都是用我的精血喂养的,牠们只要闻到了我血液的味道,自然会让路。」 仿佛是奇迹一般,随着那点鲜血的滴落,丁叮脚下的草枯了,灰黑色的密室四面外墙也恢复了它原本的青蓝色。 敢情墙壁变色,不是因为大火焚烧,而是因为这些毒物? 她忍不住打个寒颤儿,望向曲笛的眼神也变得有些古怪。武林谱上曾传,丁还是数百年来玲珑门第一奇才,年仅双十,已仗手中三尺青锋打遍天下无敌手。可是这个记录到了曲笛身上……也许是需要改写了。 曲笛大步踏向密室,在那青玉砖上连拍三下,力道三次都不同。密室门洞开,奇异地,没有霉味传出,反而是冲出一抹寒凉气息。 曲笛微一耸肩。「一年前,我偶然得到一块万年寒冰,传闻它避尘、避水、避火,可保物品万年不坏,便拿来这里放着,看来功效不错。」 丁叮理解地轻点头,跟随他的脚步走进密室,里头果然纤尘不染,各式杂物收拾妥当。甚至……她还看到几块自己绣的帕子,旁边是曲笛绣了一半放下的百鸟朝凤图,一枝竹笛、一只草扎的蚱蜢、两只风筝……无数的童年回忆闪过心头,它们被好好地放在那块万年寒冰上。反而是玲珑门一些珍贵典籍、吸血大法的秘笈、几把宝剑,是被随意地扔在墙角。 丁叮的手不禁抚上那些小玩具,人生当中什么是最宝贵的?不奇$%^書*(网!&*$收集整理是那举世无敌的武功秘笈、不是稀世珍宝;这些充满欢乐回忆的东西,才是人生无价宝啊! 曲笛取了一件外衣披在她肩上。「小心点,这万年寒冰的冷气可是很强的,妳别着凉才好。」 她借着回头的瞬间,悄悄抹去眼角的泪,伸手拧住他的耳朵。「废话,你这么大块寒冰……都可以做一张床了,往一间小小密室里放,里头能不冷吗?」这傻瓜,真的傻,这样的稀世珍宝啊!却用来保存这些无用的小玩意儿。但是,她好喜欢、好喜欢他这份傻劲儿。 「我找不到小块的啊!」他无奈地大声喊冤。 丁叮一直以为得费很大的工夫才能说服柳怀犀与她解除婚约,毕竟,柳家也算是书香门第,他俩的婚期都发布了,却突然取消,对于柳家的名声可是莫大的伤害。 偏偏,柳怀犀却二话不说地应允了她的要求,甚至,他脸上还出现如释重负的表情。 丁叮不免怀疑,柳怀犀是不是撞到鬼了,又或者……她询问的视线抛向一旁的曲笛身上。 曲笛却是很干脆地把肩一耸,脸上就只写了「无辜」两个字。 他其实比她更讶异柳怀犀会这么干脆地解除婚约。 按照他原先的计划,由曲敏儿对柳怀犀下药,让他暂时变成太监一个;当然,药性不会立刻发作,以免柳怀犀怀疑到曲敏儿身上,并且药力也不会持续一辈子,最多一年,柳怀犀的男性雄风自然恢复。 根据柳怀犀的为人品性,他一定会因自惭而决定解除与丁叮的婚约。 只是……就算柳怀犀不想连累无辜女子独守空闺,甘心放丁叮离去,他也不会表现出这般欢快的表情吧?除非……一定是敏儿干的好事。曲笛暗猜,也就只有曲敏儿那自小承受御教坊的教导,一举一动无不媚态尽显的奇女子,才能迷得这以迂腐出名的柳怀犀欢快送走前未婚妻。 只是……这未免太委屈曲敏儿了。 丁叮又和柳怀犀互道几句珍重,便与曲笛相偕离开柳家。 这一踏出柳家大门,丁叮两只纤细的手指又「亲密」地爬上了曲笛的耳朵。 「你老实招来,你到底对柳公子干了什么好事?」 「天地良心,我真的什么也没做啊!」 「你骗得了天下人,骗得了师姊我吗?别忘了,我几乎是看着你长大的,你一翘屁股,我就知道你干了什么坏事。」 「真的与我无关。」他长叹一声。「罢了,我带妳去见一个人。」 「谁?」 「到了天宝坊妳就知道了。」 就这样,曲笛带着丁叮回到了那个他曾说过短时间,起码一、两年内都不会回去的地方,见到了曲敏儿。 是女人都重视自己的容貌,哪怕是从小就在山林里长大,于世事所知无多的丁叮也晓得,容貌于女子那是仅次于贞节的东西。 她打懂事以来,也听过不少丁还的知交好友夸她漂亮、可爱,对自己的容貌当然也有几分自信。 但见了曲敏儿后,她才真正体会什么是「沉鱼落雁、闭月羞花」之姿。 曲敏儿不止是容貌生得好,姿态、举止、言谈,莫不充满了一股难以言喻的媚态。她的一个眼神,连身为女子的丁叮都觉心颤神摇,完全无法想象,一个女人怎么可以美到这种程度。 「曲敏儿,天宝坊主人。」曲笛为丁叮和曲敏儿做介绍。 曲敏儿瞋目、摇头、轻笑,三个动作,三种媚态,一身上下,真只有一个「美」字可以形容。 「是天宝坊半个主人,大哥,别忘了,这天宝坊有一半是你的。」她喊曲笛大哥,显示了她对曲笛没有异心。「还有这位……是我未来的嫂子吧?」她笑嘻嘻地,明媚中又带三分调皮。 曲笛深深地望了她一眼,她要做他的妹妹吗?比朋友更亲近的一层关系。也好,对于天下的万事万物,能引起他执着的很少,目前丁叮是唯一的。但他不在乎多个妹妹,反正他从来也没有兄弟姊妹,奢享一下亲情也无所谓。 「丁叮,我的师姊兼亲亲好娘子。」说着,他在丁叮颊上偷香一下,惹得她又伸出双指拿他耳朵出气。「要死了,大庭广众之下你也敢做这种事,要不要脸?」 「这夫妻相亲,天经地义,有什么丢脸的?」他的脸皮可比城墙厚了。 「哼!」丁叮懒得跟他说,转向曲敏儿。「妹妹……我叫妳妹妹,妳不介意吧?」 「我很高兴有个大嫂呢!」 「我也很喜欢妹妹妳呢!没看过妳,不知何谓绝色佳人,妹妹,妳真的好漂亮。」丁叮诚心地称赞她。 曲敏儿尽管心底对曲笛有着万般不舍,但听得丁叮这诚挚话语,心里也是愉悦的。 「姊姊太夸奖我了。姊姊才是英姿飒爽、令人心仪的女中豪杰呢!」她的一言行温和若春风、举止坦荡而潇洒,难怪曲笛为她痴迷。 「得了,妳们两个别一个夸过来、一个赞过去。」曲笛插口道:「敏儿,那柳怀犀是不是对妳有意思?」他直接点出了柳怀犀欢快与丁叮解除婚约的原因。 丁叮恍然大悟。 曲敏儿娇媚一笑,她是为了成全曲笛与丁叮,才特意诱惑了一下柳怀犀,想不到那书呆子这么不禁勾引,她一记媚眼,他魂儿都飞了,连自己还有个未婚妻都忘了。果然,天下男儿皆薄幸,曲笛例外。 「他有意思是他家的事,与我何干?大哥、大嫂既然来了,也快午时啦!不如留下来一起吃顿饭吧,我让下人多准备些饭菜。」 「顺便带一瓶西域来的葡萄酒让妳大嫂尝尝鲜。」曲笛说,同时从怀里掏出一本薄皮册子扔给她。「把这玩意儿印个几千份,然后想办法流通到市面上去。」 「知道了。」曲敏儿接了书,欢快地跑出去准备午膳。 厅里终于只剩下两个人,丁叮一直望着曲敏儿离去的背影,良久,低喟口气。「她喜欢你。」 虽然没有指名道姓,但曲笛知道丁叮所指何人。 「弱水三千,我只取一瓢饮。」他只有一颗心,只能爱一个人。 但丁叮却不禁为曲敏儿感到心疼,她特意装开朗、特意为了成全他们去引诱柳怀犀,她做那么多事,全是为了曲笛。 「她是个很好的女子,她可以帮你很多,而那些是我所不及的。 第20章 」丁叮看得出来,曲敏儿爱曲笛爱到愿意为他舍去生命。 「师姊,妳应该换个方向想,像敏儿这样惊世绝艳的女子,理该拥有一份专属于她的感情,让她与别人共享一份情,那是对她的一种亵渎。况且,妳认为没有妳打小教我读书识字、习武练功,我能成就今日的功业吗?爱情没有谁帮谁多的道理,要计量到利益,那就不算真爱了。」 她偏着头想了很久。「你说得有道理,但愿日后敏儿能找到一个真心诚意只对她好的男子。」 「她会的。」 「对了,你刚才让敏儿印的是什么东西?」 「吸血大法。」 「什么?」她大叫。「你让她将这魔功印上数千份,流通市面,天哪!你知道这会害死多少人吗?」 他耸耸肩。「也许几百、也许上千。但我可以保证,经此一次,吸血大法将永不复存,再也不会有人因它而受害了。相比之下,这样的牺牲是值得的。」 「不可能,这魔功太吸引人,三、五年就可以造就一名顶尖高手,那是任何武林人士都克制不了的诱惑,所以才会闹得江湖数百年来腥风血雨,爹爹为了毁灭它,穷尽一生之力都没有做到,如今你妄想以一人之力阻止?太困难了。」 「谁说我要自己干了?妳不觉得岳父的做事方法太迂腐了吗?这吸血大法要大成,至少得牺牲千名青壮的精血方能达到,所以自有此功以来,鲜少有人大成过,皆因练功初期就杀戮太甚,被武林同道诛灭了。偶有一、两人侥幸练成,也会被各大派合力诛杀,但那又会让各大派实力大减,以致此功再落不轨人士手中,如此反复数百年下来,江湖死伤者众,却仍对此功无能为力。 「我不明白,为什么你们就没有一个人想过,千名青壮对于国家是何等重要的存在?那代表一千个有力兵士、一千个可以生产出大量粮食的农夫,甚至这一千人中也许可以出一个状元、一个将军。倘若太多人因贪念而习练此功,则国本必遭动摇,这朝廷还会不加以管制吗?哪怕让一人练成魔功,朝廷派下十万大军清剿,十万枝利箭齐发,天上的神仙都可以射下来一个,又何惧那练成魔功的恶人?再则,朝廷对此魔功一旦有了忌惮,必令各地官府严加戒备,全国上下一起防卫,岂非比小小动员一个江湖人士更有力量,更能防堵此功流传?」 「但是江湖人一向不太与官府中人有所来往啊!」 「我非江湖人,况且,成大事者不拘小节。」按他的想法,此魔功一面世,天下心怀贪念者必暴露无遗,包括昔年火焚白云庄者。到时再让朝廷派大军去镇压,不费他半分力气,得报大仇,又能消灭吸血大法,何乐而不为?「况且师姊也不希望我只身一人,为了一本书去跟人杀得血糊糊的吧?」 「千万不要。」只要论到曲笛的生死,丁叮可就啥儿伦理纲常都不讲了。「全照你说的做就是。」 「如此甚好、甚好。」他笑得那个贼啊!就像黄鼠狼看着一只小母鸡一样。 丁叮忍不住又是狠狠拧一下他的耳朵。「丑死了,以后不准再这样笑。」 「我一向这么笑的。」 「总之我说不许你笑就是不许,你有意见吗?」 「没有。」识时务者为俊杰,况且,他的耳朵还在她手上呢! 「算你听话。」丁叮放过他的耳朵。「那接下来我们要干什么?」 他想了一下。「去锦绣坊吧!我记得以前看书、还有跟人谈生意的时候,都听说过夫妻间的闺房之乐,没道理我们俩做起来这样又累又乏,肯定其中另有秘诀,咱们去找个高人请教一番。」他没说,他还在做小乞丐的时候,也偷看过楼子里的姑娘与客人欢好,那表情是很快乐的,怎会轮到他身上就变了样?肯定有问题,他非解开这个疑惑不可。 「这个好,我也想给你生个娃娃,但如果要这么辛苦才能有娃娃,我可得好好考虑一番。」 「那么待会儿我们用完午膳,休息片刻,待华灯初上,就去锦绣坊寻访高入学习房中术。」 万幸万幸,四周无人听见这对小夫妻的对话。行周公之礼还得上青楼学习才行,唉……这等事恐怕是古今未闻啊! 【全书完】 后记 古装耶、古装耶!好快乐。隔了……有一年多、快两年了吧!妮子终于可以再重温古装旧梦了。也不是说我不喜欢时装啦,只是写久了,总会想换换口味。不过这本古装过后,我又会回到时装,接回原先的档期。简而言之,这本是个意外。它本来不在今年的档期内,但可爱的小编送了我一个快乐的新年礼物,就是它了。 因为写得太快乐,今年过年除了上麻将桌外,我全部精神都放在这上头了,以至于……它好像又提前完工了。 我本来答应等小编忙完书展再给她的,但……想来小编不会在意提前收稿,虽然会让她更忙一点,但是……小编乖,不哭喔!我只是写得太兴奋,所以不小心让它提前完工了,也只差了两、三天嘛,不要太在意喔! 这次我写了一个变态;一个独占欲超强,只要自己和所爱的人好,哪怕全天下人都死光了,他也不在乎的变态。 说实话,在写曲笛的时候,我脑海里一直回荡着那些因爱成恨的新闻憾事。 像曲笛这样的人其实是很可怕的;但假设一个人从小就缺乏感情的滋润,一旦有人给了他那份温暖,他会死死捉住不放,也是必然的吧? 而幸好他爱上的是丁叮这样心仁手慈的女子,她的良善制约了他的残暴。 丁叮的良善是源自于其父丁还的教导。 对于丁还,在写这个人的时候,尤其是白云庄灭门的这一段,我差点掉下眼泪。 「大义之所趋,虽九死其犹未悔。」这句话正是了还这个人的写照。 这样的忠臣烈士在中国的历史上,乃至于现代,从来也没有缺少过;可惜,他们从不为当政者所喜,以至于其下场真的是九死难得一生。 战国时的屈原不悔、汉末的卢植不悔、南宋的岳飞不悔……但他们的忠义却换得了什么下场? 屈原投江、卢植为中官所害、岳飞因莫须有的罪名被斩……最后,他们的执着、他们的努力都成了一场空。 而他们倾尽心力所想要保护的江山、百姓,也在他们死后遭受到更大的迫害。 越读历史,越忍不住要想,这样的执着、宁折不屈,是好?是坏? 如果所有有理想、有抱负、有能力的人,都因为对当政者的失望而选择独善其身离开,或硬着头皮让人害死,国家政务被一些无能、贪心者掌控,导致最后国破家亡。则如此的忠心,是不是可以称为「愚忠」? 究竟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理想与现实圆融地妥协,创造出更美好的结果? 我不知道,对于人生的体悟我毕竟还不够深切。 只是在这个故事中,我很清楚,如丁还这般耿直,并且毫不知变通的人是难以长生的。 所以,虽然我很喜欢丁还这个角色,我还是狠心地给了他一个必然的结局。 故事结束了,可我的游戏还没结束。 也许已经有读者朋友发现妮子最近的小游戏。 从席惜开始,颜妍、金金、姚瑶、辛欣、丁叮……发现其中的秘密了吗? 只是一点小小的恶作剧,至于会持续多久?我正努力读着百家姓,至少也能凑成十个吧!希望啦!最后祝大家看书愉快,咱们下本书见。 全文完 更多精彩,更多好书,尽在奇书网